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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通过第一批浙江省水生态修复示范试点评估

发布时间:2024-09-0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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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一批省级水生态修复示范试点评估结果,义乌市通过省级试点评估。

义乌市围绕市域污水治理一体化目标,精心布局“一网九厂”建设,统筹实施污水分流干管等管网连接工程13项,建设加压泵站18座,打通“大动脉”,实现双向互通,织密“人防+物防+技防”防御网。义乌市着重在开源与节流两头发力,一方面循环利用抓工业节水、高效精准抓农业节水、减损降耗抓生活节水,另一方面积极开源,形成“4+1+9+N”的全域分质供水格局。

自试点建设以来,义乌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本次试点评估,淳安县、嘉兴市南湖区、宁波市镇海区、平阳县、绍兴市上虞区、义乌市6个县(市、区)共谋划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131项,总投资230.51亿元,其中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93.33公里,高于全省平均36个百分点。2023年,6个试点县(市、区)25个省控断面水质向好,与2020年相比,Ⅰ—Ⅱ类水质比例增加1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7.6%、31.0%和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