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4-569778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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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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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义乌市房产处)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城建档案馆(城建信息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园林绿化处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市政设施处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