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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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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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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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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政务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紧紧围绕房地产、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各项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1-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理念,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94件,其中予以公开29件,部分公开9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1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3件,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1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4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初审初校、二审二校、终审终校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需经法规科进行审核校对,并执行有关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等相关规定,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落到实处。2024年发布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官方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政策图文解读并在网站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时限、范围、程序及时公开。另一方面,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对接联系,整合新媒体、报纸等媒体资源,动态实时宣传建设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群众知晓信息广度,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机制,对局网站开展日常监测、读网自查;明确审查职责,安排专人进行局网站的信息维护,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电话、网络回访调查等进行社会评议,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29.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

3

0

0

0

0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1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1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1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0

3

0

0

0

0

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栏目受法规、政策变更等原因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局网站各级栏目更新做好自查情况梳理,第一时间做好各级栏目的更新,确保网站更新信息及时高效,并进一步加强读网工作;二是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运用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扩大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1件,应缴金额为三百元。但因申请人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申请,因此实际未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