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文旅局 > 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77R/2025-542937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5-01-2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0579-8533223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文化、旅游、体育、执法、广电工作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公开方式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包括公示公告147条,工作动态55条,建议提案49条,招标采购18条,财务信息11条,旅游信息10条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先审后发、发后读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及时调整专题栏目,规范建设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围绕“文、广、旅、体”工作,做好日常栏目信息维护,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各板块信息,致力于做到查阅方式更便捷、查阅内容更全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局网站管理更为规范。同时,加强局机关纪委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自查,发现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对文化、体育等群众最关注的事项,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2024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错误链接、错别字等问题依旧存在,有待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二是政府信息管理的强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监管力度。通过实时监测、巡查读网等措施,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非经“三审三校”的信息一律不对外发布,审批表及时填写存档备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出台面向群众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立足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持续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和到达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