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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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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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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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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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与责任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以义乌政府门户网站的生态环境板块为主阵地,进行高频率、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主要为工作动态和建设项目环评类文件,及时向公众通告环保领域新动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4件,已按要求公开,无生态环保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同时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义乌政府网”为主阵地,充分发挥“义乌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等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在各级权威媒体、自媒体刊登各类新闻稿件249篇次,其中《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22篇次,《金华日报》《金华晚报》等地级媒体30篇次,《义乌商报》、义乌新闻等县级媒体197篇次,向省厅、金华市局及义乌市两办报送各类政务信息113篇次;其中“义乌生态环境”公众号全年共推文264余篇次,总阅读量约5.3万次,总分享量超230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科室、下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的依据之一。在义乌政府网和义乌生态环境公众号上公布单位联系方式,接受社会评议监督。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于年终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统计结果和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发布量和浏览量都居于全市前列,但存在错别字、政治性表述错误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常见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压紧压实供稿科室责任,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内部培训学习,提升人员工作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