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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5-01-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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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肥料生产厂家、销售企业:
为有序做好义乌市2025年补贴肥料供应工作,根据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我市补贴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供应企业自行申报登记备案后由补贴对象自主采购,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1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国安,联系电话:89059112。具体要求如下:
一、配方肥
1.配方肥要求
配方肥是指按照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作物施肥主推配方,以各种单质化肥为原料,针对性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特定有机肥料,采用造粒工艺加工而成,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地域性的专用肥料。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参加申报登记的配方肥氮磷钾比例要求符合《义乌市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见附件1。
2.供应企业要求
(1)须实名制销售,并在浙江农资供销系统(浙农优品)如实登记销售记录;
(2)应如实开具发票,且发票开票单位名称和申报登记名称需一致;
(3)定期向我中心提供申购农户购肥清单;
(4)须承诺保质保量、定向足额、及时供应补贴配方肥到购肥农户,所供肥料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通过义乌市义和粮食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方可配送到户;需向农户免费提供施肥明白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所需材料
《义乌市补贴配方肥供肥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肥料外包装袋照片、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证明材料。
二、商品有机肥
1.供应企业要求
供肥企业必须保质保量、定向足额、及时供应补贴商品有机肥到购肥农户。所供肥料应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应通过义乌市圣穗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方可配送到户。供肥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向农户免费提供施肥明白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农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做好质量控制,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
2.所需材料:
《义乌市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3)、肥料登记证号、原料来源证明、唯一备案价格、质检报告、联系方式等,首次申报企业还需提供完整包装肥料样品一份。
三、其他要求
因肥料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农业生产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追究供肥企业相应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肥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补贴肥料供应并按规定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供肥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虚开发票的;
(二)一年内在各类监督抽查和供货产品抽查中,供肥企业累计出现2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被投诉举报并核实的;
(三)供肥企业伙同购肥农户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
(四)供肥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做好实名购肥台账的。
因肥料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
1.义乌市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
2.义乌市补贴配方肥供肥企业申报登记表
3.义乌市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申报登记表
关于开展义乌市2025年补贴肥料供肥企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义乌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