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30782355345411A/2025-600868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农民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义农通[2025]13号
2025-10-29
有效
发布时间:2025-10-29 16:3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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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因相关政策的制定主体等发生变化,决定对《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义农通〔2025〕6号)作出调整,不再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指导标准》纳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特此通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