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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5022号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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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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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深化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浙中托育发展示范城市》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义乌市自纳入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以来,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数字赋能、高效协同等原则,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婴幼儿家庭养育难、养育贵等问题,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每千人实际拥有婴幼儿托位数4.65个,共提供托位8847个,共有托育机构245家,其中普惠托育机构数达222家,普惠托位占比达82.68%,托位使用率75.17%。

二、办理情况

(一)政策筑基,下好婴育服务“先手棋”。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义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土地规划、报批建设、财税补贴等18项政策支持清单,构建儿童早期成长发展测评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及标准体系“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向日葵亲子小屋”管理办法、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及等级评定办法、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设置和管理规范。三是汇聚多方资源,印发实施《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实施方案(试行)》《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把0-3岁儿童早期发育筛查、家访服务、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养育风险筛查、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等5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范畴,致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为家庭提供就近可及、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的托育服务。目前,共发放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1311余万元,下发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398余万元。

(二)合力深耕,密织婴育服务“保障网”。

一是打造核心服务枢纽,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全省首个县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优势,研发推广儿童早期发展课程,开展引导员、保育员、托育机构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有效满足托育行业发展需求。二是构建基层服务阵地,以14个镇街卫生院为载体开展托育机构医育结合工作,打造示范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全市托育机构医育结合签约率百分百,推动科学养育照护服务进村社、进家庭。三是拓展多元服务网络,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力量办托,形成惠及本地户籍、外来建设者、少数民族和外籍婴幼儿的义乌特色托育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2家用人单位办托育园和5家社区托育园。同时,依据公共服务圈规划,依托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等场所,统筹建设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110个,2024年累计组织开展养育小组活动65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3.6万余人次。

(三)多维共进,推动托育服务优质发展。

一是队伍建设,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常态化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养育照护指导员培训及技能竞赛。2024年共完成托育从业人员培训3514人,开展养育照护指导员技能竞赛2场。二是医育融合,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和托育机构进行医育结合签约,建立健康指导员制度,支持“点单式服务”,儿科医生、儿童保健人员等定期进托育机构,开展上门指导、健康宣教和义诊等活动,促进托育服务与医疗保健服务、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童早期发展等融合发展。2024年全市托育机构医育结合签约覆盖率100%。支持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到签约医疗机构进行“医育跟岗”,提升托育机构健康服务水平。三是联合监管,细化明确普惠托育机构设置、登记、备案和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实施托育机构“监管一件事”,通过卫健局、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一体化联动执法监管,保障在托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与教育局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共同制定《义乌市幼儿园转托育园所管理实施方案》,通过教育与卫健联合监管,保障转托育园所平稳转型。

三、下一步计划

2025年,我市将新增公办托位、新增社区或用人单位办托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列入民生实事,加快建设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实现在设施供给能力、服务支撑能力等方面显著提升,全力打造 “义有善育”标志性成果。

(一)加大托育服务宣传力度。成立托育协会,组建托育政策宣讲团队,策划托育IP,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托育机构参与儿童早期社会公益活动,促进供需双方互动,减少群众顾虑,营造托育良好氛围。   

(二)拓展托育服务供给模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 多种方式,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社区托育园、单位托育设施、幼儿园托班等建设,探索国企兜底投资建设和集团化连锁运行,形成多元托育服务发展格局,在全市新旧小区落实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就近可及、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的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2025年底,建设2家社区或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新增公办备案托位100个。

(三)规范托育人才培养体系。发挥 “ 1+14”托育专业指导体系作用,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养育照护引导员、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保健员等人员的技能提升、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2025年完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 3000 人。

(四)完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完善对未备案托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将托育服务质量安全纳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加强托育机构和驿站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质量。开展义乌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开展驿站星级评定,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义乌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