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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5066号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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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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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义乌市普惠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义乌市自纳入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以来,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数字赋能、高效协同等原则,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婴幼儿家庭养育难、养育贵等问题,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110个,托育机构245家,共提供托位8847个,其中普惠托育机构数达222家,普惠托位占比达82.68%,托位使用率75.17%。全市纯托育机构全日托保育费平均值为1878.7元/月,备案托育机构从业人员2096人。

二、办理情况

(一)坚持系统谋划,以完善政策保障精准发力。

一是强化领导,高规格组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助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规划,将普惠托育服务设施纳入15分钟公共服务圈规划,将托育服务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推进。二是完善政策,先后研究制定《义乌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省级试点工作方案》《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实施方案(试行)》《义乌市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14个政策配套支持文件,形成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三是资金保障,设立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资金,截至2024年底,共发放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1311余万元,下发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398余万元。

(二)构建三级网络,以完善体系推动全域建设。

一是建设1个服务中心,以市妇幼保健院为载体打造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发挥全省首个县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优势,研发推广儿童早期发展课程,开展引导员、保育员、托育机构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培训,保障托育行业需求。二是成立14个服务阵地,以14个镇街卫生院为载体开展托育机构医育结合工作,打造示范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全市托育机构医育结合签约率百分百,推动科学养育照护服务进村社进家庭。三是打造X个服务网底,与教育局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改革,目前托幼一体化托位占比63.8%;推动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力量办托,形成惠及本地户籍、外来建设者、少数民族和外籍婴幼儿的义乌特色托育服务体系,目前共建成2家用人单位办托育园和5家社区托育园;根据公共服务圈规划,依托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等场所,统筹建设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110个,2024年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养育小组活动6527场次,参与36126人次。

(三)突出优质规范,以完善监管促进行业发展。

一是加强指导,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优势与业务指导功能,建立健康指导员制度,儿科医生、儿童保健人员等定期进托育机构,开展上门指导、健康宣教和义诊等活动,促进托育服务与医疗保健服务、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童早期发展等融合发展。二是数字赋能,打通浙里家庭关系、义乌托幼托育管理等9个系统,与监测信息整合形成全量妇幼数据库,创新打造“善育宝”智慧婴育应用平台,构建“儿童健康报告”“妇幼健康列车”“儿童成长曲线”“婴育数字智治”等系列多跨应用场景,实现养育照护智慧化服务和管理。三是完善规范,细化明确普惠托育机构设置、登记、备案和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实施托育机构“监管一件事”,通过卫健局、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一体化联动执法监管,保障在托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三、下一步计划

2025年,我市将新增公办托位、新增社区或用人单位办托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列入民生实事,加快建设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实现在设施供给能力、服务支撑能力等方面显著提升,全力打造 “义有善育”标志性成果。

(一)加大托育服务宣传力度。成立托育协会,组建托育政策宣讲团队,策划托育IP,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托育机构参与儿童早期社会公益活动,促进供需双方互动,减少群众顾虑,营造托育良好氛围。   

(二)拓展普惠托育供给模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 多种方式,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社区托育园、单位托育设施、幼儿园托班等建设,探索国企兜底投资建设和集团化连锁运行,形成多元托育服务发展格局,在全市新旧小区落实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就近可及、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的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2025年底,建设2家社区或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新增公办备案托位100个。

(三)规范托育人才培养体系。发挥 “ 1+14”托育专业指导体系作用,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养育照护引导员、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保健员等人员的技能提升、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2025年完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 3000 人。

(四)完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完善对未备案托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将托育服务质量安全纳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加强托育机构和驿站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质量。开展义乌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开展驿站星级评定,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义乌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