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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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证明)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1 | 房地产权证书 | 义乌房权证廿三里字第a00116330号、义乌房廿三里共字第a00135523号、义乌房廿三里共字第a00135524号 | 廿三里廿三里村后畈8号 | 陈荷仙、虞华欣、虞金福 |
2 | 不动产分摊凭证 |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0380号 | 义乌市义亭镇五亭雅苑2幢2号 | 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 | 不动产分割登记凭证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55825号 | 义乌市福田街道稠州北路1543号1221室 | 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单位: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