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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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305G001的义乌市上溪镇中心卫生院(义乌市上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上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上溪院区)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5年3月5日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义乌市上溪镇中心卫生院(义乌市上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上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上溪院区)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上佛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于吉人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2134]
有效期至:2029年1月1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