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5-583501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5〕11号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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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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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5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20〕1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义乌市高水平建设民航强市 高质量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

义乌市

人民政府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3月完成调研形成决策草案;

4月完成部门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完成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7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8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8

2

义乌市2025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

义乌市

人民政府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3月开展调研论证;

4月完成招投标工作;

57月形成初步成果;

8月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部门征求意见;

9月完成听证、专家论证、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10月完成验收(金华市级验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11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