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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04-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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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措施。
二、主要目标
不断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强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机制,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第一部分 宗地企业评价
1.评价范围
(1)全市范围内工业用地面积3亩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除电力、热力、燃气、污水处理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公益性企业外。
2.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亩均工业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吨排污权纳税额。
3.评价办法
3.1指标权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7分、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0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占12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分、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占5分、单位知识产权占3分。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55分、单位电耗税收占20分、亩均销售收入占15分、吨排污权纳税额占10分。
3.2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30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为15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亩均销售收入为400万元,单位电耗税收为3万元/万千瓦时。
3.3得分计算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其中,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吨排污权纳税额指标得分按特定方式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详见政策原文附件。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企业得分=∑(单项指标)
3.4分类排序
根据企业计算得分情况,分规上、规下两类,并按纺织服装、日用品、机械电子制造、其他等四大类别进行排序,将每个类别内企业分成A、B1、B2、C、D五档,以综合评价得分予以排名。
A类企业:上年度自身纳税300万元(含)以上,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未因偷税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规上企业,不同评价类别企业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取。选取范围:上年度自身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评价类别内排名前70%的企业;上年度自身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且评价类别内排名前50%的企业。
B1类企业:上年度自身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且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规上企业中,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70%(含)中除去A类以外的企业。
B2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且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企业。根据下列条件进行选取。
(1)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95%(含)中除去A、B1类以外的规上企业;
(2)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70%(含)的规下企业。
C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未列入A、B1、B2类的企业。
D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的企业。
第二部分 租赁企业评价
1.评价范围
(1)全市3亩及以上工业用地中租赁的工业企业。
2.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亩均工业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
3.评价办法
3.1指标权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7分、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0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占12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分、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占5分、单位知识产权占3分。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50分、亩均销售收入占50分。
3.2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150元/平方,亩均工业增加值为75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亩均销售收入为2000元/平方。
3.3得分计算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其中,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指标得分按特定方式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详见政策原文附件。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企业得分=∑(单项指标)
3.4分类排序
根据企业计算得分情况,以综合评价得分予以排名。分规上、规下两类,企业评价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档。
五星企业:上年度纳税100万元(含)以上,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未因偷逃税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规上企业,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取排名前二十的企业。
四星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元/平米(含)以上,且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企业。根据下列条件进行选取范围: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70%(含)中除去五星以外的规上企业。
三星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元/平米(含)以上,且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企业。选取范围:除去五星、四星类以外的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70%(含)中除去五星、四星类以外的规下企业。
二星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元/平米(含)以上未列入五星、四星、三星类的企业。
一星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30元/平米以下的企业。
四、严格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对经综合评价认定的企业,严格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加大对优质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引导低效企业转型提升,打造企业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亩均质效不断提升。鼓励各职能部门制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何江波联系电话:8552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