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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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27
发布时间:2025-04-27 15:2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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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2025〕2号),并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量化意见。我局起草了《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617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269916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戴卫,电话:0579-85383877。
附件1:2025年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征求意见稿)
附件2:2025年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起草说明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7日
2025年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征求意见稿.xls
2025年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土地类)常用部分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