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1233078247177175XE/2025-585622
妇幼保健院
2025-04-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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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2024年版)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开展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以上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0579-83803303(物价)
0579-83803017(纪检监察)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