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2330782MB0L59925B/2025-58572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市场发展委

  • 成文日期:

    2025-04-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义乌市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报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5-04-29 11:1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义人社〔2024〕39号)、《义乌市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推荐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2025年4月29日至5月12日

二、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人才子女入学适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小学、初中。电子商务标杆企业人才近三年(指2022年至2024年,下同)每年年薪80万元以上和50万元以上的分别参照Ⅰ类人才和Ⅲ类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电子商务、物流、会展人才参照Ⅳ类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

三、适用对象

(一)电子商务标杆企业人才

年交易额在5亿元以上的电商平台(独立站);年线上销售额超1亿元且最近三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卖家;最近三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商服务企业:

1.近三年每年年薪80万元以上的全职员工;

2.近三年每年年薪50万元以上的全职员工。

(二)电子商务人才

纳入统计库(电商批发、电商零售)的电商企业:

1.上一年度实际入库主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合计超20万元的电商企业中层(含)以上人才;

2.上一年度实际入库主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合计未超20万元的电商企业副总(含)以上人才;

3.2024年销售额增量达5000万元以上(含)的电商批发、零售主体,给予1名中层(含)以上人才子女入学名额,之后每多增长3000万元销售额再追加1名中层(含)以上人才子女入学名额。

(三)物流人才

1.纳入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包装卸)指标统计库的企业:

(1)上一年度全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含)的企业中层(含)以上人才;

(2)上一年度全年销售收入未超2亿元的企业副总(含)以上负责人;

2.在义乌注册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网络品牌快递企业副总(含)以上负责人;

3.在义乌注册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日均快递业务量40万件/日以上的全国性网络品牌快递加盟公司副总(含)以上负责人。

(四)会展人才

在义乌举办会展项目或从事会展服务的会展企业、商(协)会等相关机构中层正职(含)以上人才。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市场发展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经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后,根据时间要求提交市场发展委审核。

(二)资格审核。

市场发展委对人才填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人才所填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对和政策条件比对,审核通过后在人才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资格确定。

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拟推荐名单提交委“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经市场发展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教育部门。

(四)学位统筹。

教育部门按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及我市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对各行业人才进行学位统筹安排。

五、申请材料

(一)《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核对性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1.申请人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依据资料);

(2)子女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资料;

(3)学历证书;

(4)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工作年限依据资料;

(5)近一年内在义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表(申报电子商务标杆企业人才的,提供近三年在义社保参保缴费情况);

(6)相关荣誉证书;

(7)近三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申报电子商务标杆企业人才的提供)。

2.申请人所在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相关荣誉证书(物流企业A级证书);

(3)企业组织架构表;

(4)快递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业务量数据清单并经邮管部门核实;

(5)电子商务标杆企业需提供近三年企业后台数据截图、纳税依据、平台或独立站依据(允许对同一实控主体、多抬头运营的电商企业的销售额、税收进行合并计算);

(6)纳入统计库(电商批发、电商零售)的电商企业需提供纳税依据、纳统数据依据。

六、注意事项

(一)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主要解决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我市公办学校的需求,不接受已在我市就读尚未毕业的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二)申报人才对其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申报人才所在企业,必须对本企业提交的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经核查属实,取消该企业当年人才子女入学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中,信用等级为E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申请人信用等级为E级,列入“黑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符合电子商务标杆企业Ⅲ类标准的人才要求非义乌户籍。电子商务、物流和会展人才要求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子女户籍不在义乌。

(六)2025年3月1日前,人才已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非义乌户籍人才及子女需办理义乌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七、材料报送及咨询电话

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场发展委相关科室审核。(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7楼、8楼)

1.电子商务科(B0808室):81576913

2.物流科(A0708室):85039007

3.邮政业发展中心(B0814室):85670695

4.会展科(A0810室):85179009

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docx

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