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3 08:42
信息来源:义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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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5〕5号),我市将于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销售单位(第三批),具体条件如下: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并且能做到当日回收带有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当日运送至回收拆解企业存放或处理。
4.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各(县、市)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6.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8.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销售单位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动车销售单位向义乌电动自行车流通协会报名。
义乌电动自行车流通协会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香山路235号一楼
报名电话:13566960266,15868929555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4月8日17时
附件: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pdf
义乌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