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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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骗婚吧,51岁了跟我说没有结过婚,但是在民政局查询,既有结婚登记,又有离婚登记……”在调查核实情况时,听到女方的抱怨,我心里也不禁咯噔了一下。
2024年8月,我接待了一位来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男子。他诉说自己50多岁了没有结过婚,好不容易碰到自己喜欢的人想去结婚,却被告知在23年前已登记结婚,现在无法进行婚姻登记。几年的感情受到质疑,女方也不想跟他结婚了,男子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忙解决这个难题。
掌握基本情况后,我对案件也有了初步的预判,先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告诉他们要相信法律,我们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接下来,我们紧锣密鼓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资料、听取民政局意见、询问当事人、到村里进行走访等。我们发现该男子的堂弟在2001年冒用该男子身份到当地民政局进行了婚姻登记,又于2007年到异地进行了离婚登记。由于该男子常年在外地务工,对这一切均不知情。
真相大白,愁眉苦脸的恋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家里老人害怕再出变故,希望双方能够尽快结婚。但是在民政局的系统里,既存在结婚登记,又存在离婚登记,如果只撤销男子在当地的结婚登记,其同样无法重新进行婚姻登记,必须一并撤销异地的离婚登记,才能彻底帮助其解决婚姻登记难题。
为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我又与离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沟通联系。2024年9月,我院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相关的冒名婚姻登记,申请人的婚姻登记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俗话说,好事多磨。通过办理一件件冒名婚姻登记案件,让一对对恋人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虽然过程是曲折的,有不信任、不理解,但是最终的结局是美好的。我们要相信爱情,多点信任,多些担当,多份包容。同样也要相信法律,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