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477R/2025-586531
市文旅局
2025-05-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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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名称:义乌市文物保护所
代建单位:义乌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义乌市陶店古建筑群安防工程
三.招标项目编号:JLJC202504022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4月30日
五.更正事项
更正事项 | 原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补充原有内容 | 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3 | 报名时所需资料 | 补充原有内容 |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2025年05月12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人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4 | 技术标评审 | 业绩案例: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安防监控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业绩案例: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系统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的施工合同及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验收文件以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批复文件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付款期限及方式 | (1)招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30 % 。 (2)中标人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试运行期间设备调试运转正常,由招标人付至货物总价款60%。 (3)设备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后,由招标人付至货物总价款95%。 (4)其余5%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 (1)招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30 % 。 (2)中标人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试运行期间设备调试运转正常,由招标人付至货物总价款60%。 (3)设备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省文物局的验收后,由招标人付至货物总价款85%。 (4)项目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8.5% (5)其余1.5%在质保期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
6 | 报名时间 |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6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
7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13时30分 | 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 |
八.其它事项:
如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存在歧义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特此说明。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义乌市交旅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疏港快速路与稠义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2424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