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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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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建设三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被征收人、相关单位和个人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的,可以在6月16日前,通过现场、信函、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提出意见。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及产权调换、子女入学、签约和搬迁期限等大家关注的问题都进行详细列明。
据悉,义乌市建设三村区块位于北苑街道,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建设三村区块实施旧城区改建,征收范围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红线范围面积约6.6万平方米,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约202户。
附《建设三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