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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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北苑街道关于四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 发文机关:

    北苑街道

  • 发文字号:

    北苑办〔2025〕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5-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99K-2025-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北苑街道关于四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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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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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系着每一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保障北苑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依据《义乌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北苑街道决定对以下四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

 1.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同时,不得将房屋、车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且经营范围为危货运输(1 类),使用普通车辆运输属于违法行为。

2.非法“小化工”。违法进行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在小化工厂、小作坊、黑窝点等场所,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车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他人用于储存危化品。运输危化品需使用取得危化运输资格的专用车辆,普通车辆运输危化品属于违法行为。

4.违规动火作业。无焊工证人员禁止进行焊接作业;动火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特别是在仓储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接作业时,若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均属于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请拨打举报电0579-85116600。

现场举报:可前往丹溪北路699号行政五号楼6030办公室、4036办公室进行现场举报。

社区举报:也可向北苑街道下辖各社区进行举报。

、奖励等级。

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将根据查获数量、危害程度、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等因素进行综合裁量,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四个等级。举报人在举报时,请务必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确保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无法提供具体举报事项的。

2.已受理且正在核查处置过程中的举报事项,同一举报人重复举报的。

3.由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授意他人进行的举报。

4.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奖励情形。

6.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时,仅对受理时间最先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后续举报人不再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办法由北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2025年726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义乌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