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气象局 > 规划计划
  • 信息索引号:

    12330782471773341E/2025-58788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2025-05-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5年义乌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周年方案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5-05-30 10:1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在省、市气象局和义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义乌人影在服务“五水共治”、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水库增蓄、改善空气质量和环境生态,以及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方面,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作用,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制定2025年义乌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周年方案。

一、年度重点服务任务

1.服务水库增蓄保障。围绕重点水库、城市供水水库,在水库集水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增加水库蓄水量,保障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2.服务农业生产用水。在农作物生长关键时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农业生产“趋利避害”提供保障服务。

3.服务高温干旱防御。加强人工增雨作业力度,着力缓解高温干旱带来的影响,有效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4.服务重点森林消防。在冬至、春节和清明前后火灾高发时段,重点开展火险危险区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林区火险等级、保护林区原生态环境。

5.服务美丽义乌建设需求。建立区域生态修复人工增雨作业服务体系,开展改善水生态、大气环境人工增雨作业。

6.服务重点活动保障。根据各级市委市政府、省人影办安排,统筹做好跨区域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7.打造区域联合人影作业模式。贯彻落实“耕耘”行动计划,开展常态化保供水人影作业,制定协同作业方案,打造区域性人影作业新模式。

8.探索城市防雹技术应用。针对强对流天气,开展防雹试验作业。

二、周年服务安排

根据全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的阶段性、季节性特点,对2025年人影作业服务需求作出工作安排。

表1  主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周年安排表

时间

服务任务

关注重点

1月-5月、10月-12月

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

空气质量、气象旱情、火险等级

7月-9月

高温抗旱、改善空气质量

高温酷暑、农业旱情、臭氧污染

全年

水库蓄水、服务美丽义乌建设

水库蓄水情况

根据需求

按照各级市委市政府、省人影办部署开展跨区域保障人影服务

三、作业服务保障

(一)业务保障

1.加强人影业务建设。依托雷达和气象卫星、自动气象站、数值预报等,结合省级人影服务产品,进行作业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分析,加强作业技术服务;应用全省人影作业指挥业务和装备物联网安全管理系统,提升人影作业实施和安全管理保障力。

2.加强公安协调联动。加强公安治安力量联动,切实落实《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则》,规范弹药运输、完善弹药容置、落实作业保卫等,充分和有效发挥公安在人影工作中的责任。

3.加强联合队伍管理。完善气象与水务、生态等部门力量参与的联合作业队伍建设方案,健全队伍日常管理,推进和开展全流程实战化作业演练。加强作业公告多元传播和气象科普工作,努力提高作业区域老百姓应对水平。

4.加强作业技术保障。按照省人影办部署开展作业装备检测,保证装备维养高质量水平。参加全市人影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安全知识、标准制度等教育培训,提升作业、指挥、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强化人影人员对“数智耕云”新业务及安全管理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容置室及人影作业的可视化工作。

5.加强人影安全管理。通过汛前检查部署、季度容置室“五查”和安全检查。落实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清单。按照全省人影作业空域保障协调会的要求,提升安全保障和组织力。更新完善作业服务与安全态势一张图。

6.加大人影科普宣传力度。高度重视人影科普知识普及,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人影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影工作。

(二)装备保障

全自动车载式八管发射架,型号:BFJCT8-1

全自动牵引式六管发射架,型号:BFJQZ6-1A

全自动车载式四管发射架,型号:BFJCZ4-1A

作业火箭:BL-1A型专用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火箭作业参数:最大射高8000米,最大射程10000米,射角45度至85度。

(三)作业要求

1.严格作业计划和作业实施申报,并按照空管单位批准的空域、时间、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建立完善、保密的通讯网络,确保作业实施期间的作业点、各级指挥、所属分区、机场管制部门的通信畅通。

3.严格火箭弹领取手续,各作业点的火箭弹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作业结束后,剩余火箭弹必须及时存放在指定的弹药库。

4.各火箭发射点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接到空管单位停止射击的命令,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延误。

5.作业区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要协助作业人员向当地人民群众做好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射场四周200米范围实行戒严。

6.作业点应选择在视野开阔、发射方向500米以内无居民区的区域;并绘制火箭最大射程弹着点范围内城镇、村落、工矿企业等人口较集中地点坐标示意图。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军、民航飞机绕航、迷航和战斗起飞与火箭发射有冲突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火箭发射点停止发射。

2.火箭发射作业时,必须加强对空观测,一旦发现飞机进入发射区上空,立即停止对空发射。

3.火箭发射出现哑弹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切不可盲目处置,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4.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按《义乌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草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