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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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纾困帮扶
问:我们企业前段时间被生态环境局处罚了,被扣了信用分,对我们的一些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个信用分扣了还能修复吗?如果能的,我要怎么操作?
答: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被处罚后,信用办会根据违法行为和处罚金额,相应扣除企业综合信用分。根据国家信用修复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信用扣分可以修复。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满三个月,在罚款已缴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成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申请修复。信用修复实行全程在线办理,可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输入企业信息,按流程指引提交修复申请。如对修复流程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局具体业务科室,联系电话85388875、85388875。
问:我是办注塑厂的,想搬到城西工业区去。之前去办环保审批,说是不符合管控要求审批不了,现在有同行说可以审批了,是这样的吗?
答:今年2月,义乌市政府印发了《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根据最新的分区管控方案,单纯注塑企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选址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都能批了。如果选址选在工业区里,一般来说都没问题,可以审批。如果在选址、手续办理等环节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5570072。
问:我们是一家有污水排放的企业。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生意比较好,订单比往年增加了很多,目前我们企业的实际排水量已经超过了允许排放量的一半还要多了。我们老板担心到下半年的时候排水指标没了,会影响我们的生产。请问有没有办法解决?
答:这个问题有办法可以解决。按照现有的规定,因生产波动需要临时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可以通过临时租赁排污权的方式解决。排污单位承租排污权,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能准确计量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2.已获得排污许可证,并已缴纳当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3.排污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4.排污单位承租后不得突破自身治污设施设计处理负荷,纳管企业不能突破属地污水处理厂的负荷上限。具体办理可以咨询我们局具体业务科室,联系电话85388873。
问:我是一家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会有一些危险废物产生,产生量很少,每年就百来公斤。可不可以不用每年都处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生态环境局申请延长,且义乌市目前建设有3个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中心,分别为安宏小微收集平台、朵莉宝贝小微收集平台、盈晟小微收集平台。这些企业主要就是服务于你们这类小微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的,他们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上门收运,同时会指导企业使用金华“固废一件事”平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和转移。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他们。
问:我的企业因为有机更新,需要拆除在线监测设施。具体要走什么流程?
答:你们需要把污水处理池中的污水和淤泥按要求处置完毕,然后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您可以在政务网上申请拆除在线设施。如果你们在拆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85399557,我局工作人员会及时上门指导。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问:前几天我带小孩去岩口水库玩,听到广播里在说这里属于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不让玩。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答: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按照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动态性的原则,我市划定12处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6处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和6处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总面积208.11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18.84%。具体涉及的地方主要有大寒尖森林公园、岩口水库、南江湿地公园、东塘-八都-巧溪水库、柏峰-枫坑水库、德胜岩森林公园、望道森林自然公园、华溪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考古等九类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问:最近天气比较热,特别是周末,有太阳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带着小孩去水库,在水库边上找个阴凉地方就开始野餐、露营,有些还带着烧烤工具,这种行为政府允许吗?会不会污染饮用水源?
答:首先,非常感谢这位市民对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注。我不知道你具体指的哪个水库,我市“千吨万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有8个,分别是八都、巧溪、柏峰、岩口、卫星、枫坑、龙门脚和古寺8个水库,水库水面周边200米范围,一般划作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了保护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都用隔离栅给围起来,我们是进不去的。当然不排除某些人故意损坏隔离栅,这种行为是绝不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一级保护区禁止旅游、游泳、垂钓等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刚才你反映的这些问题主要是看哪个水库、什么地点,如果是我们上面说的8个水库中的一个,且是保护区范围内,无论是野餐、钓鱼、露营还是烧烤,全部都是不允许的。另外,每月我们都会对上面8个水库的水质开展监测,结果表明水质都是达标的,对于饮水安全来说,广大市民是可以放心的。
野餐、露营这些,特别是天气逐渐炎热,想去水库里面游玩的人也会多起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方面加大巡查查处力度,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镇街各司其职,利用无人机巡查、突击执法等形式,严厉打击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行为。另一方面我们联合属地镇街,对硬隔离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隔离栅破损及时修复,严禁进入一级保护区内游玩。
借此机会也再次向广大市民呼吁,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无小事,请勿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开展烧烤、野炊、垂钓等污染水源的活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也是一份责任,让我们共同守护饮用水安全。
民生实事保障
问:现在天气热了,晚上小区周边公园、广场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比较大;还有些小区周边的加工点晚上也上班,声音很响,有没有在允许范围内?我们该向什么部门反映这些情况?
答:市民反映的广场舞噪声和加工点噪声,都是在小区或者小区周边的,按照国家标准的声环境功能区分类,这类小区如果是纯粹的居民住宅区,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若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则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其中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至于具体的噪声值则需要专业机构开展监测。
如果这些噪声影响到了大家的正常生活,是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的。其中广场舞等噪声属于生活噪声,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反映;加工点噪声属于工业噪声,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同时,也可以直接拨打96150。
问:我打算开一个宠物医院,计划提供放射诊疗服务,一般需要配备几个辐射工作人员?
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管理要求,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于宠物医院的特殊性,动物在从事放射诊疗的时候,需1名工作人员进行辅助,所以需要有2名辐射工作人员。
绿色出行
问:最近听朋友说国三车开始限行了,我手上有一台国三全顺车,用来跑货拉拉,会被抓拍吗?
答: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自2025年5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义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来电车主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行驶证或者车辆登记证书,看看自己的车是属于客车还是货车,这次限行针对的是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柴油客车不会被抓拍。另外,我市限行政策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的非浙G车辆同等有效。
问:我是开挖机的。上周我去佛堂的一个工地施工的时候,老板要我们在一个小程序上登记。这个登记有什么用吗?
答:您的挖机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一种,简称非道。为了加强非道管理,根据《金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非道使用前及使用结束撤场时,施工单位要通过金华市非道信息管理平台,对非道进出施工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登记,填报非道种类、数量、作业时段、排放标准等信息。国二及以下或者排放检测不合格非道目前不得进场施工;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要求会更严,需要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
在此也呼吁广大非道所有人自觉做好车辆维护,如有国二及以下非道,请尽快淘汰,并及时联系我局机排中心办理注销手续。新购置非道请于1月内上牌,联系电话85414210。
透明、柔性执法
问:我是在后宅工业区办厂的。前几天你们有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厂里检查,让我用“浙里办”扫了一个二维码。扫这个码目的是什么?
答:您所提到的是二维码是本次检查的行政行为码,您通过“浙里办”APP扫码后,就可以了解此次检查的具体内容,比如检查单位、执法人员、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内容。“亮码检查”是我们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您提到的多个部门一起检查,也是我们涉企规范行政检查要求,叫“综合查一次”,对同一企业我们尽量联合相关部门,同时上门、同时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只查一次,一次查全”。
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省等上级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的要求,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通过走航车、无人机、用电监控、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等设备,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累计开展线上巡查900余家次,区域走航监测92次,指导解决生态环境问题130余个,实现减少入企检查28%以上。下步,我们将努力做到“无感监管、有感服务”,让合法合规企业能够专心、沉浸式生产。
问:我家在义乌办了一个印刷厂。前段时间听说有同行被行政处罚后,用一个叫“学法积分”的东西抵扣了部分罚款。我想了解一下这是什么东西?具体要怎么操作?
答:您所说的学法积分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延伸柔性执法服务的一项惠企举措,旨在鼓励企业主动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无意违规而导致的经济负担。学法积分可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裁量因素,每获取200分积分,可以减少法定最高罚款金额的1%,但抵扣比例不得超过5%。企业可以在平时就通过“浙里办”APP进入“环保e企管”服务模块,完成领码和赋码后,点击主页面左上角“积”字进入积分管理页面,通过答题、学习法律法规、浏览典型案例等方式获取学法积分。一旦企业受到处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通过平台提交学法积分抵扣罚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