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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浙江省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综述

发布时间:2025-06-0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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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中国财经报》刊登《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浙江省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综述》,报道浙江财政以农村综合改革为抓手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与成效,全文如下:

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

浙江省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综述

近年来,浙江财政始终把农村综合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聚焦“补短板、树标杆、探新路”,形成了以“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强基补短、国家级试点试验示范引领、省级改革试点创新实践”的立体化改革体系,有效推动了浙江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

深入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变“政府配餐”为“群众点单”。近年来,每年在全省支持建设村内公益设施近4000个,年度评价群众满意度均在96%以上。

“三级筛选”让项目选得好。一是村民提议定需求,广泛征集群众需求,通过线上议事、现场协商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形成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需求清单”。二是竞争立项促公平,按照村民需求迫切优先、受益面广优先、自筹资金到位优先的“三优先”原则,通过项目评审择优立项。三是省级监管防偏差,严守“必须村内户外”“必须村民民主议定”“必须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类项目”三条底线,省级不定期抽查,对问题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全过程监管”让项目管得好。一是强化源头把控,指导各地建立公益事业项目库,按照“储备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动态管理、滚动推进。二是强化流程监管,推动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比如,有的建立“3+N”提醒机制,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同步将信息发送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和镇级相关人员,实现实时监管。三是强化结果问效,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比如,有的地方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行政村进行失信惩戒,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精准滴灌”让资金用得好。一是严格限定奖补范围,资金使用范围限定为“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二是合理分配奖补资金,省财政采取“因素法+绩效调节”方式分配资金,因素法体现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绩效调节体现成果导向。三是科学确定奖补标准,由地方结合财力情况、村级自筹能力及项目建设需要,因地制宜确定投资规模和奖补标准。

国家级试点试验: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板

浙江财政严格落实财政部试点试验工作要求,以“赛马机制”育精品,以“辐射推广”强示范,高质量遴选上报项目,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本。

“三关把控”确保项目高质量。一是把好县级谋划关,夯实县级主体责任,围绕试点试验重点任务,结合县域特点,明确发展主轴和定位,合理设置建设目标,谋深谋细项目实施方案。二是把好市级筛选关,发挥地市更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由市财政对照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审核辖区内项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规性,综合比较,好中选优,推荐上报。三是把好省级评审关,省财政组织相关专家,对地市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比打分,遴选出与试点政策契合度高、资源禀赋优势突出、机制探索创新性强的项目,推荐上报财政部。

“三化建设”保障实施高效能。一是任务清单化,督促试点地区倒排时间表,将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周、落实到人。二是管理制度化,省财政制定办法对资金拨付和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等进行统一规定,市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三是监管常态化,省财政建立“月调度、季摸排、年评估”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市县同步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比如,有的地方建立“三色预警”机制,每月督查试点项目进展,按序时进度分级,符合序时进度的绿灯通过、滞后15%的黄灯警告、滞后30%的红灯严重警告,对黄灯、红灯项目跟进督办落实。

“多措并举”推动成果广覆盖。一是加强系统性总结,省市县三级联动,及时总结、系统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并通过专题宣传、经验交流、案例汇编等方式复制推广。二是推动核心区示范,比如,嘉善县试点项目,集成10类40多项便民服务和政务服务,构建“只要点一次”共富小屋,试点期间在4个服务点实施,目前已在全县域推广。三是强化全省域应用,比如,淳安县试点项目,通过党建联建,组建以下姜村为核心、覆盖周边两镇25村的乡村振兴联合体,推动片区共建共治共发展,目前已在全省推广。

省级改革试点:多维度创新探索实践

坚守“机制创新”“人民至上”的综改底色,积极开展省级改革试点,系统集成探索共同富裕新路径。

与时俱进迭代政策。始终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点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迭代优化支持政策,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紧扣主题、常做常新。比如,贯彻落实“农村改革要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推出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创新开展共富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贯彻落实省委“缩小‘三大差距’”“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要求,研究谋划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近5年,累计支持169个项目,在助力浙江农村农民加快迈向共同富裕中彰显了财政担当。

大力推动机制创新。始终坚守“机制创新”这个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核心,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作为省级各项试点最重要的目标,推动试点地区在项目管理、组织模式、要素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举措。通过试点,创建了“以目标集成为引领,通过政策集成推动要素集成,实现效果集成”的工作推进新机制;形成了资金融富、产业致富、组团创富、平台聚富、精准保富等共富乡村实践新路径;探索了毗邻协作型、产业链条型、中心辐射型、强村带动型等一批片区组团发展新模式。

积极促进村强民富。始终把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农村综合改革中心任务,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采取“运营师+村集体”合股共建等方式,健全乡村运营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据统计,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试点前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增速超40%。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提供就业等方式,构建紧密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仅2024年共富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即创造就业岗位4490个,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1030人。

三大保障: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落地见效

多元投入提供资金支撑。推动财政资金集约高效,按照省与中央1:1的比例落实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近年来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超10亿元,平均每年带动市县财政投入超20亿元。同时,积极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近三年,每年引导村级自筹和社会投入超25亿元,形成了资金聚合效应。

数智系统推动高效运转。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要求,将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执行监控范围。同时,开发建设“浙里基财智控”应用,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纵向联动,乡镇财政与同级业务管理机构横向协同的资金监管网,嵌入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模块,实现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申请、审批、支付,风险预警、推送、整改全流程闭环监管。

协同机制促进规范有序。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横向维度,建立县级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纵向维度,建立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三级联系服务制度,成立省市县共同参与的联络组,加强镇村指导,及时发现、纠偏苗头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