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医疗保障局 > 建议提案
关于对义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后宅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09 10:2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方**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长护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实现长护险和“浙里护理”平台服务相融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2018年9月,义乌启动长护险试点。根据《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1号)、《义乌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义政办发〔2019〕57号)、《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义医保〔2019〕17号)、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规范》(DB33/T 2430-2022)等文件规定,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经评估符合我市长护险待遇享受标准,接受护理服务的,享受长护险待遇。待遇支付的项目范围包括42项日常生活照料和33项医疗护理服务。待遇支付标准为:采用居家上门护理的,支付标准不超出90元/天,基金支付比例为80%,其中生活护理服务项目费用不能超出护理服务包费用的60%,即上门医疗护理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28.8元/天。将互联网服务平台、护理站、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护理院纳入长护保险协议管理,按镇(街)拓展上门医疗护理。

目前,参保人员(限2025年1月1日前申请的“老人”)如需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需由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协调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医疗)护士提供上门服务。2024年度累计派单193人次。

2025年起1月1日起,实行金华大市统一的长护险政策。根据《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4〕36号)规定,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费用。护理服务具体项目按照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供给规范》执行,包括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等。采用居家护理的(限2025年1月1日后申请的“新人”),基金支付比例为80%,支付限额为每月不超过25小时,支付标准为60元/小时。

2024年全年义乌市“浙里护理”平台护士上门居家护理服务8743人次,其中345人次可享受长护险居家上门医疗护理待遇。“浙里护理”平台与需长期护理人员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如:伤口造口护理、导尿管护理、鼻饲护理、PICC护理等)约占20%,但是上门服务费用全自费且相对较高,对大部分有长期需求的病人在经济上造成一定压力。如鼻饲置管项目,更换频次为1月余,长护险项目收费为33.8元,上门服务费100元,合计133.8元,基金支付107.04元,个人自费26.76元(材料自备);“浙里护理”平台收费为上门服务费165元,交通费15元,合计180元,需家属全额自费(鼻胃管护理包146.8元/个另算)。

二、办理情况

(一)政策衔接研究。我局已于4月10日、5月9日两次与义乌卫健局、“浙里护理”开发商对长护险政策与“浙里护理”平台服务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对比分析,讨论衔接整合、信息共享合作模式,探索“浙里护理”派单承接长护险机构居家上门医疗护理,探讨实现长护失能人员“浙里护理”平台线上申请、线上派单、线上支付的困难与解决办法。针对“新人”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共享支付限额问题,已与金华市医保局进行初步沟通。

(二)合作方案制定。根据前期探讨结果,我局提出“浙里护理”平台单独开辟长护失能人员专区,主要面向长护定点护理机构派单;降低长护失能人员上门服务费至100元(包括平台服务费),收费与长护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一致;长护险按政策规定报销;“老人”与“新人”平台管理及运营费保持一致等四点建议。目前已拟定《义乌市长护险合作方案》(第三版)。

(三)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推动“浙里长护在线”系统与“浙里护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长护待遇享受人员信息、护理需求评估结果、服务质量评价等数据共享。目前已将长护医疗护理项目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定点医疗机构清单、上门医疗护理项目收费价格提供给“浙里护理”开发商。

三、下步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长护险和“浙里护理”平台服务的深度融合,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项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完善配套政策明确融合后的管理机制、服务流程、支付标准及监管要求等关键问题,为融合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浙里护理”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更多老年人的个性化护理需求。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长护险和“浙里护理”平台融合服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引导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

四是持续优化改进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收集群众反馈,针对问题及时调整优化融合方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长护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举措,推动融合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提升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贡献力量。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37*****852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