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7-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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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4日至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院党组召开2次会议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召开5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出台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对34项具体问题逐条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期限,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巡察整改方案确定后,建立周报制度,每周梳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明确整改各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协同办理机制,对于责任部门两个或以上的疑难问题,压实牵头与配合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汇报,主动向巡察办、组织部等汇报,充分听取指导意见,严格按规范推进整改工作。
二、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司法为民理念”问题的整改
(1)关于“案件质量”问题的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切实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四类案件”、阅核等监管责任。三是定期研判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对上诉案件开展专题分析。四是组织业务部门开展各领域案件办理专题学习培训。
(2)关于“信访件化解”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处理回复平台来电来信等各类信访件,推动初信初访及时解决。二是强化案件阅核、“四类案件”监管,定期召开质效态势分析会,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裁判效果,从源头减少信访情况发生。三是建立信访案件清单,研究会商化解方案。
2.关于“审执质效”问题的整改
(1)关于“立案规范化” 问题的整改。一是设立立案类问题投诉专岗,建立立案会商研判机制,加强立案规范化建设。二是优化办案办公平台系统,加强立案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立案效率。三是制定清结案目标,召开质效分析会,定期通报清结案情况,加快立案后办理效率。
(2)关于“案件办理质效” 问题的整改。一是每月召开质效分析会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二是梳理文书公开、公告等相关规范,开展专题学习。三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四类案件”、阅核等监管责任。四是强化审理时间节点管理,定期通报督促。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案件质量管控。
(3)关于“执行工作”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案件流程管控,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对执行完毕案件制作撤销失信、限高审批、查封情况一案一表。三是增强执行公开力度。四是对车辆查封情况进行梳理。五是加强执行案件质量管控。
3.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
(1)关于“法助营商” 问题的整改。一是2024年度营商环境“多元解纷”指标在全省第一方阵。二是推动法治中心实质化运行,推送风险预警,开展“法护营商”微课堂。三是联合义乌市工商联招募行业协会骨干担任法治带头人,招募律师驻点值班。四是建立破产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实时记录详细信息、进展情况,召开专业法官会议,集中讨论案件难点提出解决方案。五是谋划出台“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统筹“立审执破”协作内容,推行标准化流程,确保工作高效规范。
(2)关于“法筑平安” 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元解纷,协同市司法局、社会治理中心配齐建强专职调解员队伍。二是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引,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力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金华银保监调解委员会入驻福田金融法庭义乌调解工作室,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参与纠纷治理。三是与市司法局会商推进,进一步铺开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站所对矛盾纠纷的吸附、化解能力。
(3)关于“法助共富” 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补植复绿联合执法活动,护航美丽义乌建设。二是开展耕地保护知识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加强耕地保护宣传。三是联合义亭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耕地保护以及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形成司法合力。
(4)关于“法护创新” 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效能,联合多部门开展知产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公证调解+司法确认”“市场化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元调解模式。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公证调解;引入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二是建立权利瑕疵登记台账,强化调、立、审全阶段跟进。三是统一裁判尺度。
(二)关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 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及责任清单、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二是编印内部监督文件汇编,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专题学习。三是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开展“三清理一规范”填报。
(2)关于“压力传导” 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二是开展四种形态理论与应用、典型案例学习,强化履职能力。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明确谈话内容,细化谈话要求。四是做实正风肃纪工作。
2.关于“司法作风,统筹调研”问题的整改
(1)关于“调研工作”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各部门情况制定年度的调研、案例分析、学术论文等工作计划,并形成任务分解。二是对调研、案例分析、司法建议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启动“导师带双新”助力人才培养计划。四是明确年度各业务部门司法建议工作要求,强化司法建议工作指导。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机关党务会议记录” 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务培训,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形成法院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清单,规范各项会议记录。二是完善机关党委委员职责和联系支部,发挥各党委委员的联系指导功能。三是针对存在的记录问题,进行补充完善。
(2)关于“支部活动手册记录” 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压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排查存在问题。二是加强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三是对存在问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检查,并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提升。
(3)关于“支部支委会” 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法院机关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压实支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各支部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将党建业务知识纳入政治素养能力培训必修课程,形成党务知识全覆盖学习。三是检查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强化整改提升。
2.关于“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
(1)关于“队伍稳定性” 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关心关爱十条举措,为干警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以训促审提升干警本领。三是开展“导师带双新·助力人才培养”专项活动,通过“传帮带”促进薪火相传、青蓝相接。
(2)关于“审判团队建设” 问题的整改。一是新录用的法官助理均安排至立审执业务部门一线进行锻炼。二是压实助理办案职责,进一步细化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 三是充分发挥导师作用,从思想认识、专业素养、庭审技能、文书撰写等方面全面指导法官助理,切实提高法官助理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3)关于“调解员队伍” 问题的整改。一是与司法局、市社会治理中心会商研究,为专职调解员考核制度的制定提供协助。二是配合司法局、社会治理中心对调解员业绩进行量化考核。三是加强调解指导,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调解员的调解成效。四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讲授调解业务。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关于“资料管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工程wps云文档台账材料,由专人进行管理。二是对所有在建和已完工项目全面开展排查,完善相关工程资料。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四是加强项目管理。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长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细化制度架构,完善制度设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重要作用,以制度建设与落实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二)常抓常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提升。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态度,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建立“内部巡察”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发现问题不推责,直面问题不躲避,解决问题不畏难,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实现新提升,收获新成效。
(三)强化运用,增强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成果与“四比四拼”大提升活动、司法服务国贸改革十条意见、“四张清单”、金点子等工作落实相结合,促推法院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要把强化内部管理同提升审执质效相结合,以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保障审执中心工作的高效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9—85328659;邮寄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1号,322000。
中共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