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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建设工程开标、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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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应为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的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2、截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人员身份确认。在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和作人员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公司总经理(凭法人卡)、专职交易员(凭交易员卡)、项目经理(凭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投标人代表应提前到达开标会地点并签到,无故缺席、迟到或不佩戴法人卡、交易员卡的视为放弃。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主持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监督人员宣布无效投标文件情况及开标人员身份确认情况。

7、监督人员宣布会场纪律:

(1)、投标人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依牌入座

(2)、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3)、自觉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5)、如违反投标须知及会场纪律的投标人,按扰乱投标秩序论处,将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

8、唱标、记录。按各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由各投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人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记录人及时做好唱标内容记录。

9、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公司总经理、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

(一)评标前宣读评标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评审工作纪律

1、权利:

(1)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独立地发表或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

(2)就投标文件中的问题,通过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澄清或说明要求;

(3)参加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4)检举揭发评标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

2、义务: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评标纪律,保守评标全过程的秘密;

(2)按时参加评标;

(3)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参与起草书面评标报告;

(5)自觉向有关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申报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投标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的情况;

3、专家评审工作纪律。

《义乌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聘请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内容。

(二)评标准备

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表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3、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三)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属于重大偏差的,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属于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偏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上述评审,评标委员会列出被否认的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的,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

(四)详细评审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若招标文件中规定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应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规定要求进行隐去单位名称的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计算投标上、下限,确定有效的投标报价,拟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对有效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如果有),对上述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

(4)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于报价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依序对有效投标报价次低的其他投标人予以增补,评审;

(5)按评标办法规定的计分标准拟定《评分比较一览表》。

2、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按规定要求进行隐去单位名称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计分标准和方法评审出技术资信标分值;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计算投标上、下限,确定有效的投标报价,拟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对有效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如果有),对上述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

(4)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于报价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依序对有效投标报价次低的其他投标人予以增补,评审;

(5)按商务标计分标准和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值;

(6)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分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7)拟定《综合计分评分比较一览表》。

(五)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当场拟定、签署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高低依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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