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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后宅街道塘李片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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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08年9月8日 采购编号:ZJKP2008YW120G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其塘李片所需的垃圾中转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地址: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楼光社 电话:0579-85680717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用途:用于义乌市后宅街道塘李片垃圾中转站设备一套(8吨)。,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日期:2008年11月20日前。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5、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年9月9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305室报名。招标方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6、报名时,必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权书(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7、《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的办理方法请点击http://yiwu.zj.chinaecai.com/义乌市政府采购网重要文件栏“申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须知(义招管办[2008]18)”,或咨询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二(电话0579-85570066)。
  8、《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办理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4楼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二。
  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0月08日9:30。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大楼3楼开标室(江滨北路279号)。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13、注意: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陈述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在开标结束后三天内,将填写完整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评价表二(供应商部分)原件寄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本次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义乌市政府采购网http://yiwu.zj.chinaecai.com/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丹溪路180号6楼(丹溪路与江滨西路交叉口)
  邮编:322000 
  Email:zjkpemc@Yahoo.com.cn
  联系人:朱菲兰 
  电话:0579—85328516(直线)、85314081、85321863(总机)
  传真:0579—85321521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
  标准配置:1、固定式垃圾压缩机2台2、垃圾集装箱2只3、举升塔2座4、液压站1套
  5、专用底盘1辆(具体要求见本章第十四条“技术要求”)
  数量: 1套 备注:含其它必须成套的设备、敷料附件
  2. 总体要求
  2.1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应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和合同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2.2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2.3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合格的、完整的、符合产品规范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制造商最好的设计,同时应是全新的、高质量的和工艺精良的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
  2.4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
  3、设备安装地点: 
  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指定。
  二、工作范围
  1、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产品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 按需方和设计需要完成产品的具体设计;
  (2) 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在投标时单独提供尺寸和平面图等;
  (3) 在设备就位、安装之前须提供详细的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4) 按需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5) 运输:设备运输并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
  (6) 按需方的工程进度提供土建基础的技术指导和预埋件的提供及安装。
  (7) 供方须按需方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8) 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9) 供方应负责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维护使用手册,至少两份,维修手册至少一份。
  2、本招标文件只是对一些原则性问题提出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3、整套设备及主要部件原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需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产品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 技术资格和能力
  1、制造商须提供该货物有浙江省用户和服务的经历。
  2、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4、产品具有相关行业必备的许可证。
  5、投标人须有能力在义乌提供长期及时的服务,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
  四、产品标准和规范
  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投标人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2) 垃圾车(CJ/T84-1999);
  (3) 垃圾车技术条件(QC/T29112-1993);
  (4) 国际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
  (5) 由国家下发的通知、文件;
  (6) 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7) 产品应取得相关的国内、国际认证。
  2、投标人遵守不限于以上标准时,应向采购人及时解释清楚。
  3、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
  国际最新标准为依据。
  五、出厂检验
  1、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产品总体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在检验结束后,供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需方。但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转运车均应由机动车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符合规定的合格证。
  3、产品(包括部件、辅助设备等)应有正确的出厂标签,内容有制造商名称、产地、出厂日期、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序列号等。
  六、产品的防护、包装及运输
  1、产品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采购人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
  2、所有产品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
  3、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产品的包装费应包含在供货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需方所有。
  4、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产品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或中、英文两种,以中文为准。
  5、供方应对产品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的安全等。
  6、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
  七、到货验收
  1、供方应派员在所供产品到需方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需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2、产品卸至需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供需双方交验后在交接单上签章并直接交需方保管。
  八、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1、供方负责全过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2、供方应提供安装计划给需方认可。安装时供方须派有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安装结束前,供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需方。
  3、供方应派有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安装、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4、设备试运行应在需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此类监督不免除供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九、验收合格的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需方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均已提交。
  4、产品在交由需方使用之前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可通电运行。
  5、整套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6、进口货物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十、售后服务
  1、原厂公司在本省需有固定的维修点和专业的工程师,代理商需有固定维修工程师。
  2、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以适应需方维修需求,对不能间断使用的设备提供维修期间的备用设备。
  3、供方必须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期;时间从验收通过、需方接受并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好后,供方应将修理报告一式两份交给需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花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时间。
  4、如制造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其代理商无法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制造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5、投标人需提供在供方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的情况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书面承诺,包括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备件、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供货价格和供货保证。
  十一、备件、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供方应确保有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相关费用汇入投标报价总价中。
  2、供方需提供常用的检修设备及工具,其费用包含在供货总价中。推荐的检修设备和工具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有检修设备和工具不许在安装调试时使用。
  3、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相关费用应计入供货总价中。
  4、设备调试后,工具及工具箱须提交给采购人。
  十二、技术培训
  1、供方须对需方的操作人员及工程师进行维修培训和运行培训。
  2、供方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同类产品的维修经验。
  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十三、合同签订后所需资料
  1、供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提交一份完整的计划书供需方认可,内容包括:制造、试验、交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规定完成的所有工作及活动,还应包括图纸及其说明、文件的提交、制造商完成那些工作的时间,以便于保证按期完成合同。
  2、供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建立质量保证计划,若质量保证计划已被需方认可,供方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义务。
  3、清楚详细地列明所有设备部件及附件的安装尺寸及所需安装、运行和维护空间,使用说明书。
  4、设备及其和安装有关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5、供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十四、技术要求
  1、 垃圾中转站的配置
  垃圾中转站规格为8T,配置为标准一车二厢,要求底盘、集装箱和垃圾压缩机叁分离。
  具体配置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固定式垃圾压缩机2台 含箱体闸门开关、机箱锁紧装置、PLC控制系统
  2 垃圾集装箱2只 含后门液压开合、垃圾推卸装置
  3 举升塔2套 含装置底座,倒车限位导向装置、移箱装置
  4 液压站1个 含动力及操纵机构
  5 专用底盘1辆 经改装的导向、锁紧、取力机构
  2、 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参数
  站位空间 长(m) ≥11
  宽(m) ≥9
  高(m) ≥4
  压缩集装箱容积(m3) 15
  填料斗容积(m3) 1.2
  翻转门举升时间(s) ≤15
  翻转门降落时间(s) ≤15
  收集口离地高度(m) 0.2
  压缩比2:1
  压填循环工作时间(s) ≤45
  推卸工作时间(s) ≤45
  举升塔最大举升重量(t)14
  举升塔举升至最大高度时间(s) ≤40
  举升塔降落至最低位置时间(s) ≤30
  最大工作压力(Mpa) 16.5
  电动机功率(kw) 22
  单箱耗电(kw.h)≤13
  液压油温(℃) ≤70
  底盘载荷(t)8
  理论收集能力(t/d) 80
  底盘性能 转运车驾驶室带空调,废气排放应符合欧洲Ⅲ号标准;转运汽车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可上车牌并免征附加税。
  其他 重要部件和垃圾箱收集口、压缩板等必需采用4㎜以上锰钢板制造。
  3、 工作原理
  (1) 转运站工作原理
  各居民区(收集点)人工收集垃圾置于收集车(人力车、脚踏三轮车、微型垃圾车)后,运往转运站,通过转运站内的压缩收集箱,将垃圾压入箱体。满载后,由举升塔将箱体举升,专用底盘随之通过倒车限位导向装置倒车于箱体之下。举升塔降下把箱体置于地盘之上,插上箱体与底盘的锁销轴将箱体锁紧。离开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场,箱体内垃圾经推卸装置推出。空箱返回转运站,经举升装置将空箱重置于站内,待装垃圾。在一箱满箱离站后,另一箱位可继续压装垃圾,周而复始,循环作业。
  (2) 固定式垃圾压缩机
  它是转运站中的核心设备,其液压动力由液压站提供,固定在转运站;机构中包含垃圾破碎、挤压装置、箱体闸门开合装置、机箱结合液压装置及垃圾切断装置。其作用是将收集车的垃圾经压缩机破碎、挤压至垃圾箱中。
  (3) 垃圾集装箱
  垃圾集装箱箱体分布有若干加强筋,保证强压下有足够的承压能力。箱体后部装有后门液压开启机构,作为垃圾出口;开启机构总成中装有闸门,闸门开时用于垃圾的装填;关闭时便于运输。闸门开启动作由设于压缩机上部的液压闸门开启机构完成。箱体内部设置有液压推卸装置,用于满载后箱体中垃圾的水平推出。
  (4) 举升塔
  举升塔由固定塔臂与活动塔臂组成。塔臂为钢铁结构,由螺栓固定于转运站机架上,通过固定于塔臂和活动塔臂的液压油缸驱动作升降运动,实现箱体的同步升降。每箱位由一组共4只塔臂组成。设于举升塔之间的地面倒车限位导向装置由左右两侧导向板及后限位块组成,通过三向定位准确地将专用底盘定位于箱体之下方。
  (5) 液压站
  液压站为转运站系统(箱体升降装置,压缩箱体填料器)提供液压动力,并在控制台上操纵升降动作及压力传递。动力装置包括:液压油箱、电动机、液压油泵及油路控制的各种阀体,液压快速接头及由多种电器元件组成的控制台。动力装置在正常供电情况下,电力作为系统动力源。如遇停电情况,系统设有快速转换装置,利用专用底盘发动机提供系统动力源。
  (6) 专用转运汽车底盘
  专用汽车底盘加装有取力器与液压油泵作为动力源,经液压快速接头和管道将液压动力传递至箱体,实现填料器开启、锁紧及从箱体中推出垃圾。底盘还装有与箱体结合的导向及锁紧装置,确保箱体与底盘的准确定位及运输安全。底盘下部必须设有污水处理系统,便于运输过程中由于渗漏而产生的污水收集。底盘具有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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