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782745817525W/2026-605442
其他
其他
在职人员
义乌市政管办
2026-04-21
发布时间:2026-04-21 15:55
信息来源:督查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科室、窗口、各分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 13日
为进一步规范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进驻单位的窗口
窗口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单位性质、进驻人数、业务量及是否设置服务前台等因素分为三类。
一类窗口(9家):公安窗口、税务窗口、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民政窗口、综合窗口、市场监管窗口、医保窗口、人社窗口、建设窗口(即设有服务窗口或咨询前台或人数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窗口);
二类窗口(15家):发改窗口、经信窗口、教育窗口、司法窗口、交通窗口、水务窗口、农业农村窗口、文旅窗口、卫健窗口、应急管理窗口、行政执法窗口、生态环境分局窗口、住房公积金窗口、融媒体中心窗口、消防支队窗口(即不设服务窗口或窗口人数较少的行政事业单位窗口);
三类窗口(6家):中石化窗口、自来水窗口、天然气窗口、供电窗口、烟草窗口、邮政窗口(即企业单位窗口)。
以上窗口分类根据窗口前台撤并、人数和业务量增减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窗口考核
1.考核分值设定:窗口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基本考核项90分,考核加分项10分。基本考核包括队伍管理(20分)、服务管理(45分)、日常管理(25分)。考核内容涵盖人员调整、人员管理、会议培训、作风建设、服务机制、服务规范、服务质效、改革应用、文明创建、标准化建设、现场安全管理、网络管理、保密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工作业绩、优质服务、信息宣传等方面。
2.实行“加扣分制”:加扣分分值按照《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核细则》(附件1)确定。每月25日前,各窗口单位需将考核材料报送至政管办督查科;28日前,各考核科室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督查科,由督查科汇总统计。
3.实行“人窗联考制”:以窗口为单位计算当月人均扣分分值,据此扣除窗口当月考核相应分值。
4.实行“红黄旗比拼制”:为营造窗口拼搏争先的干事氛围,对窗口月度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中,一类窗口排名前四、二类窗口排名前三、三类窗口排名第一,且窗口月度考核得分超过90分的,定为红旗窗口;所有进驻单位窗口中月度考核分排名末位的,定为黄旗窗口。
5.实行“一票否决制”:窗口当月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作人员具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因违纪失职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形的,当月直接定为黄旗窗口。
(二)工作人员考核
1.考核分值设定:工作人员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基本考核项90分,考核加分项10分。基本考核包括工作纪律(30)、工作规范(30)、日常管理(30)。考核内容涵盖日常考勤、工作秩序、参加活动、文明用语、执行制度、作风评议、廉洁服务、环境卫生、文明创建、安全管理、网络管理、保密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先进事迹、荣誉表彰等方面。
2.实行“加扣分制”:加扣分值按照《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细则》(附件2)确定。每月25日前,各窗口单位需将考核材料报送至政管办督查科;28日前,各考核科室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督查科,由督查科汇总统计。
三、考核结果运用
1.窗口考核。窗口考核结果作为进驻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各窗口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2.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义乌市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奖改革实施方案》中考核奖发放的主要依据。
3.晾晒通报。窗口和工作人员月度日常考核情况通报至所属单位,并在“中心”政务服务争先创优榜中进行晾晒。窗口月度考核连续2次被评为“黄旗”窗口的,由市政管办分管领导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进位。窗口连续3次被评为“黄旗”窗口的,由市政管办主要领导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函告窗口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督促整改进位。
四、考核组织实施
1.成立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管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管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管办综合科、机关党委、业务科、督查科、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处、综合窗口管理科、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管理科等8个口子负责人,中心相关窗口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在市政管办督查科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管理科根据科室职能参照执行。
2. 考核按月实施,由督查科牵头,市政管各考核科室按照中心管理制度及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细则,根据日常考勤、督查暗访、电子监察、工作检查、服务质量测评以及投诉处理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按照考核计分规则,形成考核结果。
3.本办法由市政管办负责解释。对考核细则中未明确列举但又确需进行加(扣)分处理的,由考核办提请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比照考核细则中最相近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1.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核细则
2.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