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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利综合类
意见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6-03-19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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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深化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强化政策供给,结合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和义乌实际,特制定本意见,用于统筹推动下阶段乡村全面振兴工作。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
三、适用对象
义乌市域范围内镇(街道)、村,农业主体等。
四、主要特点
1.涵盖广。我市农业农村领域现行两个主要政策《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 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域未来乡村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52号)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本意见对两个政策进行整合优化,涉及粮食安全、农业双强、和美乡村、强村富民等重点工作,基本涵盖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内容。
2.导向明。本意见结合农业农村发展重点,增加了现代“新农人”培育、“义乌三宝”振兴、和美乡村片区组团、农业除险保安等支持政策,调整了稻麦油复种、农业园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补助标准,延续了农产品品牌培育、要素保障等绩效较好的补助政策,删除了部分不适应当前发展需求或绩效较低的政策举措,政策导向性更加明确。
五、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8个方面18条政策举措,具体如下:
1.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包括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强多元化食物保障2条举措。
2.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包括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支持农业机器换人、加快绿色农业发展、加大农业除险保安力度4条举措。
3.提升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包括推动“义乌三宝”振兴、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农业企业提档升级、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建设5条举措。
4.全力打造现代新农人队伍。包括加强农创客培育力度、加大农民培训提升力度2条举措。
5.推动和美乡村提能升级。包括深化和美乡村建设运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条举措。
6.深化强村富民行动。包括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农家乐经济2条举措。
7.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8.附则。
六、关键词解释
1.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散养户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服务主体等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义乌三宝”:红糖、火腿、南蜜枣三大义乌特产。
七、注意事项
1.本意见适用于2026-2028年度,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上级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的,从其规定。
2.本意见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对不符合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财政扶持项目。
3.本意见实施之前已立项的项目,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李霞
联系方式:0579-8998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