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6-1010565030
其他
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6〕26 号
2026-08-14
GYWD01-2026-0008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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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及上级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局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宣布废止1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docx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