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2-0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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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6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人民城市理念,将巡察整改从“就事论事改”提升到“站位全局改”的高度。通过深挖问题根源,剖析思想偏差,切实将全系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服务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典范的大局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体参与的整改格局,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定期调度、动态跟踪。对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挂帅督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2项,着力从根源上堵塞漏洞,形成了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尚未整改到位6个,整改完成率83.8%,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2项,追缴资金221.7052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诫勉1人,通报批评11人,提醒谈话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
一、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与高能级城市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提升城市能级。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启动《义乌市“十五五”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4项重点规划编制,制定“4大维度、68小项”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梳理485个问题并制定补短板计划。建成6个未来社区和2个县域风貌区。完成危房工程性解危428栋,城市综合承载力与人居品质得到系统性提升。
(二)稳定房产市场,优化住房保障。打好“引、堵、疏、守”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探索“两房”综合利用改革,以满足轮候家庭需求。开展保租房出租使用整改,整体出租率提升至75%以上,保障性住房品质有效提升。
(三)全力保交房,源头化解风险。成功推动保交房项目住宅交付,妥善化解问题楼盘逾期交付、质量维修等信访积案。建立“吹哨巡查”风险处置机制,处置风险线索。通过推广质量防治措施、开展专题培训、推行业主开放日等方式,源头提升工程品质。
二、关于“城市建设精细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厚植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品质。深挖“亿年恐龙、万年上山、千年双林、百年商贸、百年红色”的时代价值,将六义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城市公园、道路、桥下空间等设计,谋划精品项目22个,系统提升城市内涵。开展基础设施大整治,累计整治道路桥梁病害超9000处,并从源头规范人行道建设。高效利用公共空间,完成东江桥等12座桥下空间改造。全面完成年度电梯加装、更新的民生实事任务,城市功能与形象得到优化。
(二)排查整治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成绿化遮挡、照明不足等问题整治80余处,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深化“三化”“七改”等有效举措,投入508万元推进管道燃气数字化系统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完成入户安检43.5万家次,更换老旧管阀5189套,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印发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公共收益管理等指引,将全市282个小区纳入“金居益本账”系统,并组织多轮针对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等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业委会组建。强化监督检查,累计检查256次,发出工作提醒函3份,整改通知书74份,均已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问题较多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不良信息进行扣分,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三、关于“培育建筑行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培育壮大建筑业,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分析我市建筑业发展痛点难点,赴先进地区考察,同步抓好企业引育,完成《关于支持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积极争取省级优质工程奖名额,并为意向项目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助力机场路等项目通过“钱江杯”初评,行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二)创新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广智慧安全帽应用,倒逼企业规范管理,关键岗位到岗率超90%。今年8月,经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专家组实地论证,我市因“智慧安全帽”的成功经验,成为“建筑工程智能监管”科技示范城市。开展厂房项目、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闭环管理。印发《义乌市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行动方案》,组织业务培训,从源头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三)多措并举,根治建筑领域欠薪。联合人社局约谈10个重点项目,开展“无欠薪审查”71次。强力开展违法惩戒,对65家企业进行考核扣分。通过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人维权信息公示等“六项制度”,形成“不敢欠、不能欠”的氛围,1-10月全市建筑领域国平台欠薪线索同比下降30.72%。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精心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组织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继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
(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制定并实施网络安全漏洞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员进行网络安全风险排查专项培训。及时接收并分析省、市下发的网络安全相关预警和漏洞通知,每月生成网络安全月度工作总结,年底进行网络安全年度复盘。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工作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开展“讲规矩、严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丰富党风廉政活动和组织生活的开展方式,引导全局上下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弘扬“六干”作风。制定《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节假日做好廉政提醒。
(二)精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按照“一岗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自查,更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学习“三清理一规范”的相关文件,结合相关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三清理一规范”、房产买卖上报等检查,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况。
六、关于“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力,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绿地占用审批。印发《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内部管理规定》,从制度、流程、监管三方面明确了到期续批、费用收缴、资料存档等管理要求,形成规范化、可追溯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因审批不严导致的管理风险和资金流失问题。及时追缴了绿地占用费。
(二)强化物业“两金”监管。通过发函催缴、建立资金划转和网签限制等机制,分类处置,完成17个项目的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同时建立部门联审机制,确保“两金”缴清后再办理竣工备案,形成闭环,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三)全面复核资金使用。针对考试外包、图审服务、专项资金等问题开展全面复核,已清退多支付图审费159.8792万元、考试费47.8277万元,并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同时,制定支付说明、组织业务培训,重塑支付口径与审核流程,建立长效机制,防控资金流失风险。
七、关于“内控管理欠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财务支出。全面复核,追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42万元、重复发放夜餐费4.156万元。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各类财务手续,严把资金审批和财务审核关口,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纪、合理。
(二)规范采购管理。优化内部采购流程,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开展采购相关工作培训会,学习《政府采购法》《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操作不规范。
(三)及时处理账务。分类处置,积极与财政局、核算中心及建设单位对接,分步开展相关转固工作。加快剩余遗留指挥部的竣工决算审计扫尾工作。
八、关于“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监理收费标准;调整招标基准价计算标准,扭转行业“内卷式”低价竞争趋势。组织超400人次的专题培训,提升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招投标监管。建立预算执行跟踪评估机制,由跟审单位核对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目标实现。完善自行采购制度并组织专题培训,加强与财政局、政管办等部门沟通,全面提升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三)加强合同管理。建立招标文件内部联审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双重机制,确保合同条款完备。针对图审等项目,已与金华建设局对接,统一规范合同管理。完成财政稽核备案,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严控项目变更。对于2026年以后的养护招标,推行“暂定量”管理机制,不允许单独调价。建立合同执行跟踪评估机制,由审计单位每月核对并建立“变更台账动态监管”,确保组价定额套用合理。第三季度检查显示,新增的5条道路均未增加养护费用。
九、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站位高度。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谋划城市工作方向。积极争取,我市污水一体化运维经验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获省级试点。扎实开展“三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开展作风检查、廉政教育等专项行动,锻造忠诚担当的建设铁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加强制度刚性执行。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并组织培训,要求议题提出需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对议题提交时间、议题相关材料和事先沟通情况进行统一规范。
十、关于“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民生难题,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建引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燃气安全、物业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将其列入党建三清单两项目。物业治理相关工作获省纪委刊物肯定,并成功打造“美好家园”省级示范项目。联合民政局开展“关爱困难群众、燃气服务送温暖”,为困难家庭发放燃气优惠券,福利总额达百万元。
(二)夯实党建基础,提升组织能力。通过召开专题培训和党务交流会,推广高星党支部“党建+业务”经验,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同时建立基层党建检查督导机制,下沉支部检查指导,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了各支部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组织战斗力。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用足用好周转池政策盘活编制。出台“建设菁苗”培育方案,通过导师传帮带、建立后备库等方式,系统构建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规定,确保选拔任用各环节信息准确、完整、规范。组织业务学习,从源头上杜绝程序不规范问题,全面提升了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谨性。
(三)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规定。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对现有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起草规范档案管理的通知,建立资料定期移交存档机制,确保“一人一档”资料完整、规范,提升了人事管理制度化水平。
(四)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因私出国(境)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出台并组织学习管理新规,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审批流程与证件管理。同时,明确请销假制度,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通报整改到位,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十二、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租房方面,加完成公租房家庭租后排查检查,制定公租房不符家庭分类处置方案,加强与司法等部门沟通,分批分类推进清退工作。物业保修金方面,分类制定退还计划,以发函告知等方式,推进退还工作;打造智慧物业平台,设置保修期满前预警机制,及时通知企业申请启动项目退款流程,确保物业保修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
十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建设局党组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巡察“后半篇文章”与做好“强城”文章紧密结合,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实际成效,为擦亮“浙里城市、幸福家园”金名片贡献力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80000;邮寄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3号楼12楼1208室,322000。
中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