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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扶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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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政局
2026-02-03
发布时间:2026-02-03 16:05
信息来源:义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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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制定《义乌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
在抽查审计、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存在财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为落实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要求,我市拟出台《义乌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通过规范义乌市社会组织会计行为、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指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三、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指引共分基本要求、财务管理、监督管理三大部分,其中财务管理包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票据、会计档案七个核心模块。
四、指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坚持非营利性、遵守会计准则、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履行纳税义务、重视预算管理等七项要求。
五、指引中的亮点有哪些?
1.明确禁止营利性经营、利润分配及资产抽回、私分行为,强化资产来源与使用的合法性管控,筑牢非营利法人属性根基。
2.严格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严禁主要负责人兼任会计、出纳;分支机构不得设独立银行账户,全收支纳入统一核算,杜绝账外设账。
3.细分收入(含捐赠、会费、政府补助等)与支出(含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类别,明确境外捐赠报批公示、党建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等特殊要求。
4.严禁发票、会费收据、公益捐赠票据混用,明确各类票据专属使用场景,禁止转借、代开等违规行为,堵塞票据管理漏洞。
5.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资产清查,规范固定资产、捐赠物资、不动产等管理,严禁违规担保,明确终止时剩余资产处置规则。
6.整合行政监管、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规范关联交易回避与披露机制,提升透明度。
六、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为义乌市民政局,解读人为方方,联系电话:0579-8527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