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0782000000/2026-603751
教育
通知
义乌市教育局
义教基〔2026〕2 号
2026-03-25
GYWD04-2026-0001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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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机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修改《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义教基〔2025〕2号)的部分内容,修改后继续有效。现将修改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1日起施行。
附件:《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修改内容
义乌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修改内容
一、将正文第四条第(一)点第11小点中“器乐、声乐和民族舞蹈: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艺术特长水平测试乙级证书及以上获得者;义乌市级及以上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省级音乐家协会、十一所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中国舞蹈家协会和省级舞蹈家协会组织的社会考级水平8级(含)以上获得者;参加浙江省校园文化艺术节团体项目比赛获一等奖的队员”修改为“器乐、声乐和民族舞蹈: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艺术特长水平测试乙级证书及以上获得者;义乌市级及以上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上公示的为准)组织的社会考级水平8级(含)以上获得者;参加浙江省校园文化艺术节团体项目比赛获一等奖的队员”。
二、在附件2《篮球》第三条第(二)点第2小点第(2)小点女生分值7.8分的成绩“71.83”修改为“70.83”。
三、在附件2《美术(西画)》第二条中“注:当一项抽签确定默写(或写生),另一项就为写生(或默写)”修改为“注:素描及色彩的写生形式均为图片写生。当一项抽签确定默写(或写生),另一项就为写生(或默写)”
四、将附件2《音乐》第一条第(一)点第1小点中“主项演唱(满分80分):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曲目自选,其中一首必须是艺术歌曲,美声、民族唱法均可。可自备伴奏带,或采用钢琴现场伴奏,伴奏自带”修改为“主项演唱(满分80分):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曲目自选,其中一首必须是艺术歌曲,美声、民族唱法均可。伴奏统一使用MP3格式的音乐(伴奏音乐自备,存在U盘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