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6-2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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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治医疗机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妇幼保健院、义乌稠州医院、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义乌復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二、救助资金来源和使用过程
疾病应急救助经费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从2023年度开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在市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下设“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二级账户。该项目预算指标本年度已纳入疾病应急救助资金财政专户,由卫健局向财政提交拨付申请,财政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院。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义乌市财政局、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义乌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义卫发[2020]44号)文件执行。各医疗机构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填报过去半年度疾病应急救治统计表,上报至卫健局牵头科室,卫健局组织医疗专家、财务人员对各医疗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经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救治经费按文件规定比例予以补助。
三、2025年经费情况
2025年疾病应急救治项目预算150万元,中期调整后预算数67.4652万元。
2025年疾病应急救治项目执行数67.4652万元,其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6.1368万元、义乌市中心医院15.556万元、义乌市中医医院27.7469万元、义乌市妇幼保健院3.0805万元、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1.2951万元、义乌稠州医院2.1787万元、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7.9638万元、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0.2909万元、义乌復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3.2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