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了解义乌
|
政务公开
|
办事大厅
|
直通政府
|
采购招标
|
网站群
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民频道
>
便民咨询
>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www.yiwu.gov.cn
2008年03月07日
来源: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 背景色:
〗
〖收藏〗
〖打印〗
〖关闭〗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