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境内,经营户与外商以外币计价结算、外汇黑市买卖是否属于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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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yiwu.gov.cn 2008年05月08日 来源:义乌市涉外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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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近年来,随着外向型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义乌小商品市场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来义乌进货的日益增多,据了解,部分个体经营户,受利益驱动,在小商品市场内与外商以外币计价结算,这是一种变相的外汇黑市买卖,有的个体户铤而走险,专门从事倒卖外汇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我市外汇秩序的稳定,破坏了我市对外开放的软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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