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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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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告共有2个单位
1、“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5644401407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承担市检察院检察工作中的事务性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
陈节庆
开办资金(万元)
13.4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3.12
期末数(万元):
3.12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案件受理审查。2017年共受理、分流提请批捕案件1463件、审查起诉案件3557件。根据高检院的要求,认真审核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事项,不予受理案件299件,为业务部门把好“入口关”。
(二)精准案卡信息录入。案件受理后将案件信息细心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准确流转到承办人。组织协调各部门数据填报、审核、上报、考评数据汇总、统计工作,每月与各部门内勤逐一核对部门数据,整改数据瑕疵130次,确保数据的平衡与真实。
(三)精细案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耐心细致拆分案卷、扫描装订,对包括危险驾驶案件、公安另外送以及漏送的,延押、监所、民行案件的案卷拆分、扫描、装订,按照高检院统一系统制作电子卷宗,全年制作电子卷宗10438卷。
(四)持续开展终结性文书向人大报送工作。设专人每月收集、报送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给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共报送法律文书700余份。
(五)加强信息公开,突出“阳光检察”。认真应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在网上公布案件信息,接受公众检阅,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2017年度共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83件、法律文书2578份。
(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统一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查询、接待、阅卷、复印等工作,受理律师网络、电话、微信预约3870人次,接待律师1723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等服务942次。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业务数据分析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依托统计报表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对全院办案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灵活运用柱状图、饼状图、表格等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动态反映检察业务发展态势,并通过统计分析对异常数据及时预警,为领导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服务内容,实现八大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梳理检察机关办理各类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资料、办理流程,实现律师申请阅卷、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材料、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约见检察官等八大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全年受理律师网络、电话、微信预约3870人次,接待律师1723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等服务942次, 共接待群众来访6239人次,其中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4189次,涉及单位4271个,涉及个人13900人。
(三)以规范化为促进,确保办案质量。我中心对案件办理的整个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控,落实案件流程“每日一监控、每月一汇总、每季一评查”制度,重点关注承办人的习惯性“盲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改正,把好事中流程监控环节案件质量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我院制定发布《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办法(试行)》。为此,我中心需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同步审查、事中监督机制,将从期限预警、用印审核、送案审核等方面对办案过程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尽量避免案件“带病出院”的现象发生。
四、下一步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我中心将切实抓好完善绿色司法制度保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亲”“清”检律关系、打造智慧新平台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和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推送平台,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挖掘内部潜力、完善服务措施,为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促进公正规范执法做出努力。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受奖惩评估及诉讼和投诉情况:
无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无
2、“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84412491J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审判工作服务。 承担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辅助工作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
高扬
开办资金(万元)
10.5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12.49
期末数(万元):
12.49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在上级机关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我中心本着为审判服务的宗旨,承担法院审判、执行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业务范围。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书记员工作。2017年度义乌法院新收各类案件42804件,审结各类案件41547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9%和6.9%。18名工作人员中有4人担任民事审判工作中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庭后案卷整理和装订以及负责庭内勤务、送达工作,合计记录结案归档770余件。
(二)诉讼保全工作。2013年始法院成立了诉讼保全小组,全院诉讼保全案件归属其统一办理,保全小组含驾驶员在内共7人,2017年参加诉讼保全计3000余件次,其中2人系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一疏漏和错误保全。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同时有1名工作人员从事网拍等执行内勤工作,另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执行档案查询等。
(三)案卷查阅归档工作。法院档案工作主要由我中心1名工作人员承担,主管全院诉讼执行案卷、文书档案和对外案件的查档工作,并认真做好案卷扫描的交接、核对等工作。全年共接待当事人3500人余次,打印材料40000余张。
(四)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案件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的接收、审核、录入、通知、移送等工作由我中心1名工作人员负责。
(五)诉讼收费、财务事项。我中心1名工作人员从事诉讼费用收缴、结算、退费等工作,2017年全年共预收诉讼费、保全费250777072.42元,实收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92737880.35元 ,结退预收诉讼费、执行款等4240729212.99元,罚没收入17696178元。还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财务报销审核工作,全年共接受报销凭证3260笔。
(六)综合工作。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法院的网上建设、网络维护、电脑、打印机等日常维修工作;有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法院公章的使用工作;有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工工作,负责干警的人事信息、档案、薪资调整等。有1名工作人员协助监察工作。
综上,我中心18名工作人员本着为审判服务的宗旨,为法院腾出部分审判人员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了部分压力,为义乌经济发展、平安义乌创建作出了一定贡献。
二、存在不足:机构未配备领导职数
三、下一年计划: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继续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受奖惩评估及诉讼和投诉情况:
1、受奖惩情况:无;
2、有关评估情况:无;
3、今年我单位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4、今年我单位未接到社会投诉。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