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居家养老工程已被列入2008年义乌市十大实事情。市民政局从人性、老龄化等社会问题角度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根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协助市政府出台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08]95号),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主要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同时,市民政局为全市居家养老工作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有关国家、省政府政策,并多次派人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义乌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实际操作性,确有实效的方法与措施。另积极与各镇(街)联系,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制度上不断完善,主动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措施。市民政局指导各试点社区成立低保义工服务队、医疗义工服务队、“以老养老”义工服务队、青年义工服务队、社区专职社工服务队等社区老年人工作志愿者组织,同时协助社区扎实推进发放居家养老系列服务卡,实行就餐自愿报名制,定期召开“社区老人联谊会”,组织老人子女与老人聚餐,经常性举办健康讲座,为社区老人提供理发、洗衣被、送煤气、陪医、洗头、剪指甲等各项服务项目。 三、观念上与时俱进,积极用全新的思想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模问题上,市民政局要求各社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彻底抛弃过去盲目攀比,过分追求规模而不注重实效的旧观念。在评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得好不好问题上,市民政局提出检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唯一标准就是老年人是否喜欢,牢固树立“只要老人们都愿意到你这里来就证明成功”的新观念。在日常管理上,市民政局提出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做到“有人管”更要做到“有制度管”。在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市民政局提出要认真研究老人的特殊需求,针对性地推出一些能够让老年人身心愉悦的服务项目。(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