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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检查“中心”“五件”管理、“五制”办理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4、负责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
6、负责对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和部门便民服务窗的监督。
7、负责起草编写“督查通知书”和“督查通报”,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