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市水务局开展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
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四到位、四安全构建“平安水务”
改善农村水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我市城市水文站工程设计通过审查
我市全面推行水产无投饲清洁养殖
省水利厅领导到义乌检查水库除险扩容工程
市水利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市水务局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四个创新”
市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何美华要求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
何美华要求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
水务局
基本信息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工作人员
荣誉风采
其 他

单位名称

义乌市水务局

办公地址

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1楼-12楼

公开电话

0579-85214600

监督电话

0579-85214606

电子邮件

swj@yiwu.gov.cn

网    址

http://swj.yw.gov.cn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大坝管理条例》、《水文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和渔业产业、水土保持、黄土丘陵开发利用和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水利、水电、渔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各级河道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制订全市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3、组织、指导和监督城镇供水和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4、编制、审查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建议书,组织水利、水电、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水电、渔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渔业工作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水电与渔业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及水域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

5、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

6、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市防洪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8、负责水利、水电和渔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水电、渔业队伍建设。

9、制订水利、水电、渔业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编制全市水利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水利、水电、渔业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供水、水电、水产养殖等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水电、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管理市水利、水电、渔业各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0、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市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负责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监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生产的监督管理。
11、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