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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关于《关于严禁在义乌机场周边放飞家(信)鸽等鸟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3-18至2026-03-27

征集来源:义乌市民航站

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义乌机场净空区域管理,杜绝家(信)鸽等鸟类击伤飞机问题发生,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运输机场鸟击及动物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严禁在义乌机场周边放飞家(信)鸽等鸟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以及利害关系人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社会公众、利害关系人可就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平竞争影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楼302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wdlbyiw@ywairport.net。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

联系人:赵震宇                   

联系电话:0579-85669151       

附件1关于严禁在义乌机场周边放飞家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严禁在义乌机场周边放飞家(信)鸽等鸟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义乌机场净空区域管理,有效杜绝家(信)鸽等鸟类击伤飞机问题,切实保障飞行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关于严禁在义乌机场周边放飞家(信)鸽等鸟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18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如下。

经过10日公期,截至2026年3月2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楼302室,邮编:322000。

联系人:赵震宇  联系电话:0579-8566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