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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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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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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强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和“建设文化大市”的战略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动义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义乌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义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高起点大投入发展各类教育,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向均衡化、优质化发展,教育结构和资源不断优化,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改革和创新不断深入,全市教育呈现出了“六教并举、协调发展”的崭新局面。2002年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省首批教育强县复查。金华市县(市、区)党政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四年名列金华第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处全省前列,全面完成了“十五”确定的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十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均超过了省高标准要求。2005年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升初中比例达100%,“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9%,妥善解决了18381名6-14周岁外来务工者子女就学,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在校生辍学率为0;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9.87%。
普及高中段教育。“十五”期间,普通高中和职校招生比例达到1:1,高中毕业生32349人,高考上线24177人,在为高校输送了大批合格新生的同时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劳动力。2005年初中升入高中段教育比例达96.86%,比2000年提高8.72个百分点,高中在校生达26212人,比2000年增加8190人,高考上线5457人,比2000年增加1997人,每万人口上线达78.25人。
普及学前教育。“十五”期间,初步建立了适合义乌特点的办学体制,形成了以公办、国有民营幼儿园为引领,镇(街)中心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为骨干,村(居)幼儿园为补充的三级办学网络。2005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4%,在园幼儿达33840人,比2000年增加1731人,每万人口达492人。
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十五”期间,创办了市民大学和社区学院,电大分校升格为电大义乌学院,工商学院在校生达5200余人,年招生能力已突破2500人。各级各类培训达50余万人次。2005年,农村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9.59%,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普遍掌握1-2项实用技术,平均每农户中有1人达到中专以上水平,干部、职工及农民年受训率达53.1%,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大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40%,每万人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达412人,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通过了 “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评估验收。
师资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面开展了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师的学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骨干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由2000年的98.71%、99.07%、78.53%、 53.08%,提高到2005年的99.51%、99.47%、92.29%、87.6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的高标率分别由2000年的21.97%、22.97%提高到2005年的76.71%和64.88%。有3902位教师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有98人成为省、市(地)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有3位教师成为省特级教师。
教育经费逐年递增。“十五”期间,教育投入总额为37.7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入达9.5亿元,比“九五”期间教育投入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2005年财政预算内对教育拨款达42341万元,比2000年增加28615万元,年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达607元,比2000年增加402元;2005年教育经费总支出达87661万元,比2000年增加51941万元,年人均教育经费达1289元,比2000年增加754元;2005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初中分别达254元和312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148元和150元。
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十五”期间,全市撤并学校(园)274所。小学由2000年的121所调整到86所,校均规模由2000年的473人增至748人。初中由2000年的33所调整到26所,校均规模由2000年的853人增至1073人。幼儿园由2000年的554所调整到321所,园均规模由2000年的58人增至109人。高中由2000年的14所调整到15所,校均规模由2000年的1294人增至1747人。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五”期间,全市新迁建学校14所,改造学校30所,新建校舍67.69万平方米,24所学校通过了省标准化建设验收。2005年,全市中小学拥有计算机13818台,比2000年增加10654台,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达11.3台。建有校园网104个,比2000年增加87个,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网率达100%。拥有多媒体设备1247套,比2000年增加1209套,多媒体设备占班级数的比例达45.9 %。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十五”期间,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设立了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撤销了教办,建立了中心学校管理体系和财务核算中心,建立了校长任期流动和教师城乡交流等用人机制。素质教育稳步推进。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国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和科教中心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教育监察和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保障作用,2002年评为全国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
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十五”期间,义乌二中、大成中学、义乌三中、义乌四中分别通过省一、二、三级重点中学评估,城镇职校、上溪中学、国际商贸学校均通过国家级重点职校评估。绣湖中学等7所初中通过省示范初中评估。实验小学等10所学校通过省示范小学评估。2005年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各级各类重点学校、示范学校36所,金华市级示范学校(园)28所,中小学生在示范学校就读率达57%,比200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全市13个镇、街道均通过了省级教育强镇评估。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教育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以课改实验为切入口的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促进青少年一代全面发展的良性教育环境尚未全面形成;社会及教育工作者教育观念相对滞后,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体系、评价体系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以完善。二是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学校用地、校舍,师资的数量、质量,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现代教育装备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特别是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依然简陋,城乡学校教育发展水平均衡度还不高。三是教育经费相对不足。近年来,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尚未达4%之要求。随着我市国际性商贸城市建设进度加快和同城同待遇政策的实施,外来民工子弟的入学需求越来越大,2005年在我市就读外县市籍学生已达22000人。2005年全市人口已达150万,按150万人口计算,2005年预算内人均教育经费为266元,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投入不能满足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需要。四是办学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在发展数量、规模、办学效益、教育质量以及政策措施的配套上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五是教育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的宏伟目标,坚持“均衡、协调、优质、高效”的发展策略,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以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根本,协同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力量,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我市建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和文化大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我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牢固确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初步建成体制富有活力、水平适度超前、结构基本合理、总量相对充裕、内涵和谐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并且在全省县市区中居领先地位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基本满足社会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各级各类教育在更高层次上得到均衡、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到2010年,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建成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以终身教育理念完善体系建设,构建涵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闲暇教育、远程教育的多元现代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包括正规、半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在内的,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教育培训需求的终身教育网络和布局。到2010年幼儿园和高中段入学率不低于99%,义务教育入学率实现100%,干部、职工及农民年受训率达6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以上,实现普及化,达到发达国家2000年前后水平。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小学小班化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
初步建成具有全省领先水平的高效教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教育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水平及效能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多样化,教育经费较为充裕,总投入在各县市区前列,教育经费使用效率较高。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学历水平达到并超过国家要求,教师工资待遇居全省县市区前列,具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优秀校长和教师。初步形成先进的教育公共治理结构,决策科学化制度完善,政策透明度高。
基本实现城乡学校的均衡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同等的受教育权利。教育均衡化制度健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优质教育资源在教育资源总量中占主体。到2010年全市90%的中小学办学条件相对均衡。义务教育示范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示范学校学生占在校生90%以上。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助学制度和贷学制度,彻底消除学生因贫困失学现象。外来人口子女、“三残”儿童平等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与国际教育有不同程度的接轨,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聘任的外籍教师人数、招收的外国学生人数达到一定的水平。有国际合作办学和科研项目。中小学外语教育水平居全省前列。职业教育开展国际证书培训。教育管理和教学方法符合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人口素质整体提升,教育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从业人口文化程度、综合素质较高。学校设施及资源的社会开放度较高。教育结构及培养人才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社会培训体系完善,教育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高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学研特色明显,科研成果和技术转让的渠道畅通,经济贡献率高。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确保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要将大面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要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政治和思想道德水平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要以课改实验为切入口,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以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办法为突破口,以建立教育质量监控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为保证,逐步建立起实施素质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从而形成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局面。
2.全面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供物质保障。要根据第三轮学校布局调整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新建、迁建、搬迁中小学34所,扩建中小学26所,到2010年,小学由86所调整到70所左右,初中由26所调整到20所左右,普高由11所调整到10所,职高由4所调整到5所,并将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之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建设。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宿工程建设的要求,完成生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生均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建设目标,彻底改善和提高我市中小学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同时根据宏观调控时期的土地政策,修改完善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减少用地需求,降低一类学校数量,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标准化校园改造。要根据教育强市评定要求,制订新一轮学校条件装备计划,按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图书资料和音体美劳器材,实现城乡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均衡化。
3.全面开展师资队伍建设,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供师资保障。全面实施《教师法》,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教师、校长流动机制,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以全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等措施,整顿、调整、优化师资队伍。要建立教师优留劣汰的良性流动机制,面向社会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面向社会招考教师,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全面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大面积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大力开展以校本研训为基础,以县为主的轮训为主要形式,以新课程师资培训、师德教育和教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要通过实施“名师名校长计划”,构建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机制,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养一大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中作出表率,为全面提升我市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发挥示范作用。
4.全面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供精神保障。“十一五”期间,要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学校的物质文化建设。要在标准化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建筑、校园活动场所和设施,加强人文环境的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不断加强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教育理念,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校长负责、教职工民主监督和党支部的核心保证作用,做到依法治教,规范管理。要着重加强学校的精神文化建设。要通过引导和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加深对教育内涵和谐发展的认识。要在传承学校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色的学校精神,形成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优良校风。要通过“教师文化”的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和文化涵养,促进优良教风的形成。要通过“学生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对学习目的性的认识,激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理想,养成良好的学风。
5.全面开展新一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提高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要大力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水平,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卫星视频传输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建好开放式远程教育传输网络、教育系统互联网平台和市教育信息资源中心。要根据学校类别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全面开展新一轮的装备,加快教育技术装备的现代化进程。到2010年,校校建有专用教室,多媒体进教室,校校建有完全意义上的教育网,各类学校生均计算机拥有量均达全省领先水平。建成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50所,国家级实验学校10所。并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实现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互补共享。
6.积极实施现代化远程教育计划,努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要以义乌工商学院和电大义乌学院为主体,构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立网络大学辅导站,为大众化的终身教育服务。要进一步向全社会开放教育,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多种功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要加强相互衔接和沟通,为学习者提供多种层次受教育机会,并利用社会信息化的成果加快城乡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建成市民大学、镇(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和社区(村)教育中心,基本形成社会化、开放化、多层次、多形式的覆盖全市社会各行业的终身学习体系。
7.积极实施优质学校发展计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要根据当前教育实际,制订实施“十一五”期间各级各类优质学校的发展计划。“十一五”期间,普通高中要围绕“设施高标准,师资高水平,管理高效能,学生高质量”的要求,全面开展省重点高中建设。到2010年义亭中学、群星学校、义乌五中等学校办成省重点普高,全市至少有8所普高成为省重点高中,升入优质普高的学生比例由“十五”期末的65%提高到90%。职业高中要根据“重基础、强专业、创特色、现代化”的发展思路,以就业为导向,重视职业意识,强化专业建设,立足义乌,面向市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到2010年要争取新增1所职高进入省重点行列,升入优质职高的学生比例由“十五”期末的74%提高到9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重规范、强基础、创特色、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课程改革为切入口,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到2010年,省级示范初中达17所,升入优质初中的学生比例由“十五”期末的59%提高到85%,省级示范小学达25所,升入优质小学的学生比例由“十五”期末的24%提高到46%。幼儿教育要以国有中心幼儿园为龙头,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到2010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达20所,进入优质幼儿园的幼儿比例由“十五”期末的5%提高到30%。
8.积极实施高等教育发展计划,为国际性商贸城市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办好义乌工商学院。义乌工商学院要立足义乌实际,通过与省内外高校的合作等多种形式,较大幅度地扩大办学规模,以满足义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到2010年三年制办学规模达10000人。办好电大义乌学院。电大义乌学院要扩大现代远程教育规模,抓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为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创设良好条件。
9.积极实施民工子弟学校发展计划,妥善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把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在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辅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探索更加有效有序的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新途径、新方法。尝试举办专门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公办全日制学校,积极稳妥有序地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以满足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学的需求。制定落实民工子弟学校布局规划,规范民工子弟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研究落实适合义乌实际的外籍学生就学管理办法,尝试举办以招收外籍学生为主的国际学校。
10.积极实施“科研强教”计划,促进教育内涵和谐发展。“十一五”期间,要树立“科研强教”的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科研意识,确立科研地位,完善科研网络,明确科研目标,提高科研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教育内涵的和谐发展,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要加强教育科研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制订实施“十一五”教育科研计划,修订完善《义乌市教育科学研究规程》及相关制度。引导省重点中学、省示范学校成为教育科研的主力军。引导学校通过教育科研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教师通过教育科研,把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在继承传统教育优点的同时,结合现代教育的新理念,以课程改革实验为突破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具有义乌教育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要注重科研成果的运用和推广,提高科研的效率。“十一五”期间,要通过“科研强教”计划的实施,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建设一批讲科学、懂规律、重科研、爱人才,“轻负高效”的科研型强校,培养一大批有理论、懂科研、勤思考、重实践的学者型教师,研究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四)主要措施
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十一五”期间确定的各项任务,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保障。
1.更新教育观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市、镇两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展教育事业的职责任务。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重点抓好高中段教育。抓好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规划,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统一发放教师工资;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继续在发展当地的幼儿教育、农村成人教育、改善当地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待遇、维护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环境、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等方面发挥作用。
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办事处)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对当地教育发展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督导和复查为基础,继续完善对镇(街道)、有关部门教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活力。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和要求,逐步扩大招聘教师和学校内部人事分配的自主权。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义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严格编制管理,加快编制到位。在市编委会编制管理下,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改革师范毕业生就业办法,有计划地通过招考等方式招聘市内、外非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向社会公开招聘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本市任教,逐步实现人权、事权的统一,到“十一五”末,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无代编教师。
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快高素质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简化对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知名教师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引进程序,且不受原单位性质、身份限制,其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我市指令性同机构性质单位安置。
建立后备管理干部培养整训制度,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健全教师、校长流动机制,加强农村山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健全师资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的全面素质和实际能力。强化师德教育,继续把师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确保按教师工资总额1.5%-3%的比例额定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实行教师职务评聘分离,提高中高级教师职称的结构比例,“十一五”期末各类教育的中高级职称比例达金华市前列。实施“名师名校长计划”,在科学研究、教学改革、进修和深造等方面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继续执行特级教师政府津贴和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对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的政府津贴制度。
3.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建立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教育经费筹措、管理、使用机制。
依法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不断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对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每年平均不低于1个百分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10年努力达到4%以上。并依法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年增长,从2006年开始,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居全省前十位。切实提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生活待遇,继续把教师工资(含政府出台的工资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按月足额发放,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市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足额征收并完全用于教育。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确保捐资助学款全额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优秀教师奖励和特困学生的扶持。
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25%由政府统筹用于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继续完善贫困学生政府资助政策,鼓励、引导慈善机构及社会成功人士资助生活困难的大中小学生。实施“家庭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工程”、“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4.改革招生评价办法,构建有利于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
完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学业考试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程序文明和制度创新,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十一五”期间,为适应普及高中和省重点高中不断增加的实际,中考招生政策将引导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为高中输送合格生源方向努力。引导高中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方向努力。逐步取消一级重点高中统定结合和城乡两个学区的录取办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行学生填报志愿,重点学校、普通学校、职业学校分批录取的办法,逐步实现生源合理分流。不断完善高中招生办法,逐步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加大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全科及格率和优秀率的考核评价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改变当前初中学校面向少数学生只重视抓省一级重点普高升学率的错误做法。规范和完善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制度,确保质量,避免重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健康而有个性的可持续发展力为重点,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推行学校发展性评价、教师发展性评价和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政府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
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构建与国际性商贸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办学体制。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义乌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意见》,继续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护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的积极性。研究和制定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落实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措施,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
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实现形式。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单独办学或以股份制等形式合资、合作办学,也可以与公办学校以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有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可组建教育集团,实行跨地区、多层次、多形式办学。
6.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学校制度。
简政放权,确立学校法人地位,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使学校成为自主办学、自主发展的主体,赋予优质学校以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继续实行教职工岗位全员聘用制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一步推行人事档案代理制。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离,允许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改革分配、奖励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在分配上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学校后勤服务实行多元化。高中以及有条件的各类学校,在规范收费、确保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后勤改革,逐步实行后勤服务多元化。
7.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建立与教育先进地区的学习合作制度。
充分运用地域、人文等优势,通过开展人员交流、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展与上海、北京等教育先进地区的教育交流活动,加强在师资培训、教材开发、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同时,积极发展与港、澳、台及东南亚各国的教育交流活动,开拓教育对外开放的新局面,推动教育的“三个面向”。
8.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局面。
坚持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留足教育发展建设用地,每年按规划提供用地指标。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把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实绩,列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核以及选拔的重要内容。
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把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作为教育督导机构工作的重点。
改革用人制度,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各用人单位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和用人观念,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吸收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形成用人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加强舆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媒体进行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等有关教育内容的宣传,逐步转变家长、社会的教育观、人才观,形成共识和合力。进一步理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优化学校教育的功能,强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职能,明确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职责和任务,改变学校包揽教育的现象,增加学生参加教育实践和接触社会的机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整顿规范社会教育机构的建设,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