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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
2011-06-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7-08-31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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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生 态 公益林 | 造 林 | 投资 概算 | ||||
合计 | 退耕 还林 | 绿色长 廊工程 | 标准田 林网工程 | 其他基 地造林 | |||
合计 | 3 | 1720C | 1 | 1720 | 880 | 4600 | 816 |
2001年 | 260000 | 4600 | 3000 | 400 | 200 | 1000 | 398 |
2002年 | 1 | 4600 | 3000 | 400 | 200 | 1000 | 148 |
2003年 | 1 | 4600 | 3000 | 400 | 200 | 1000 | 148 |
2004年 | 1 | 1700 | 500 | 260 | 140 | 800 | 61 |
2005年 | 1 | 1700 | 500 | 260 | 140 | 800 | 61 |
一、编制计划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从事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向社会提供森林生态服务的行业。林业承担着培育、管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景观、森林文化遗产和提供多种森林产品的根本任务。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一新的定位,是我们编制林业发展“十五”计划的主要依据。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5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和现代化商贸名城的建设规划要求,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提高全民的以法治林意识,唤起全社会支持林业,重视林业,充分认识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观念。按照现代林业的要求,调整林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大力保护和发展阔叶林,改善林相、林种结构;有计划地改造低产林分,积极营造生态公益林;搞好林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效益林业,完善林业服务;加强林政管理,严格林业执法,强化和健全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有效地保护好林地,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
二、“九五”实绩和林业现状
“九五”期间(1996—2000年),我市林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市共造林20942亩,其中经济林11895亩,用材林、防护林等9047亩;封山育林65万亩,中幼林抚育6.57万亩,育苗911亩,竹笋两用林改造1.5万亩,退耕还林2868亩;森林病虫监测面积6.02万亩,防治面积7.71万亩。森林资源限额内消耗量为林木16万立方米,毛竹231万株。野生动物保护、林地管理逐步规范化,五年中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320份,收缴、放生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120多只(条)、省级保护野生动物6000多只(条)。
目前,全市林业用地85.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44%,已被省人民政府划定为林区市(县)。全市有林地面积70.63万亩,占林业用地的82.57%,立木蓄积115.77万立方米,毛竹立竹量508万株,森林覆盖率达50.8%。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特别是“九五”期间,义乌市的林业上了一个新台阶。有这样几组数据对比可以证明:一是林业用地面积从1975年的81.01万亩,增加到目前的85.54万亩,增加了4.53万亩,应该说这基本上都是退耕还林的山地。二是荒山荒坡从1975年的21.91万亩,减少到目前的54万亩(还有开垦山1.65万亩),这说明市委、市政府1989年提出的“四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义乌”的目标已经达到。三是森林蓄积量从1975年的23.92万立方米增加到目前的115.77万立方米,净增了91.85万立方米,这是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成果。四是森林覆盖率从1975年的25.6%,增加到目前的50.8%,增加了近一倍。因此说,义乌市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发展,成绩是显著的。这也为“十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义乌林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林业发展“十五”计划的主攻项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加强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保护陆地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绿化浙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中也着重强调了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为此,义乌市林业发展“十五”计划的主攻项目是:全面实施生态工程林建设规划。森林覆盖率达到52%以上;高标准平原绿化工作达到新的水平,主要干线绿色通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城镇、村庄绿化率达到25%以上。
“十五”期间计划造林17200亩,其中退耕还林10000亩,绿色长廊工程造林1720亩,标准农田林网工程造林880亩,其他基地造林4600亩,营造生态公益林30万亩。分年度实施见下表:
单位:亩、万元
注:投资概算,生态公益林建设10元/亩,造林300元/百。
四、措施与建议
1.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林政执法。“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9240立方米(指立木蓄积,出材率按50%计算,下同),其中集体林28377立方米,国营林场863立方米,竹林年采伐限额80.19万株,其中集体林80万株,国营林场0.19万株。严格林政执法,制止乱砍滥伐现象。
2.加强森林病虫防治和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森林病虫防治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即在指导思想上,由重“除治”向重“预防”转变;在防治策略上,由治标向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转变;在组织管理上,从一般防治向工程治理转变;在防治措施上,从以化学防治为主向以生物防治为主转变。特别是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和防范力度。
深化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火灾预防工作。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民重防火,政府负重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林地管理。“十五”期间要更加深入、全面地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林地管理办法》,使野生动物保护、林地管理走上正常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坚决制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滥用林地现象,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4.加大林业宣传的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林业意识,生态意识,号召全社会都来大办林业。
5.筹措更多的林业资金。市政府在“九五”期间的扶持林业政策不能变,还要加大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引导经商办厂能人投资开发林业。
6.加强林政执法,实行以法治林,切实保护好林地,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持续增长。
7.坚持实行科技兴林,进一步发挥林业科技示范点、示范林的作用,不断提高林业科技的辐射面,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认真实施林业种苗工程,发展花卉种苗产业。
8.加强林业科技队伍的建设,加快乡镇林业站规范化建设,做到有编制、有办公场所、有正常经费、有示范基地、有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课题负责人:傅日高
主要执笔人:宗希耀
课题组成员:宗希耀、楼明林、陈天宝、陈旭岷、楼中华、陈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