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11-427411
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
2011-06-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7-08-31 01:4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义乌市委十届六次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及《义乌市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的实际,在回顾总结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义乌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九五”规划执行情况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完善五大体系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民政事业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救灾救济改革进一步深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确立。“九五”期间,我市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灾害救助体系,市政府出台了《义乌市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从灾害救助的组织、管理、程序、资金、物资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各乡镇相继出台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即217科目),形成了市乡两级相对稳定的灾害救助体系,救灾工作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1998年,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我市共接收捐赈款物1280万元,分五批送往灾区。1999年3月底,我市成功发行了1600万元的贩灾专项福利彩票,完成了上缴民政部480万元的赈灾任务,有力地支援了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自1997年6月起我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已有2116户3131人领取保障金,依法维护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重视五保工作和敬老院建设,五保工作已列入文明(卫生)乡镇的评选条件,1195名五保老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老区工作成绩突出,1999年被省老区办评为“革命老区工作先进单位”。
(二)双拥工作深入人心,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落实。军民共建活动深入人心,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巩固,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义乌市双拥工作目标及实施规划》、《义乌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义乌市支持部队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规定》、《义乌市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10项政策和制度。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这在浙江省是惟一的,在全国也屈指可数。在双拥工作推动下,我市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广泛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市财政投入18万元资金,用于解决121户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其中24户住房特困户住房难已得到妥善解决。从1999年1月1日起,对“三属”、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分别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100%、70%的标准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确立。1999年我市被评为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县市。广泛开展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5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9名,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两项待遇”进一步落实。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安置新办法,1998年出台了《义乌市转业志愿兵、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暂行规定》,得到了民政部长多吉才让的充分肯定。期间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573名,依法保障了556名城镇退伍兵的第一次就业。2000年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采取重点安置和非重点安置相结合的新办法,已有75名安置对象主动提出自谋职业,这在我市是前所未有的;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率达95%。
(三)社会福利社会化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1997年,投资1200万元、占地42亩的义乌市殡仪馆建成;1998年10月投资500万元占地20亩的收容遣送站投入使用。为配合城市化的进程,1999年征地168亩自筹资金的义乌市怡乐新村(原第二社会福利院)正在建设之中,并被列入1999年、2000年市政府重点工程,一期工程6幢房屋2000年底前可投入使用,预计总投资70)0万元。投资200万元残联康复大楼2000年底可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军干所办公大楼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全市原23个乡镇建立了24个敬老院,期末住院人数达235名,义乌市社会福利院已办成养老、安残、托孤等多种功能的社会福利机构,依法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九五”期间社会福利设施明显改善。
(四)村民自治全面展开,村(居)委会建设普遍加强。1999年3月,在原江湾乡换届选举试点基础上,全市792个行政村已有789个村按照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占全市的99.62%,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并对2939名主任、委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优化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战斗力。针对“不公、不和、不强、不廉”现象,2000年9月在全市开展村级组织整顿工作,全市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启动了罢免村委会成员程序,村民自治意识有了提高,并在全市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2000年争取30%的行政村达到示范村标准,为我市农村、农业跨世纪目标的实现奠定的基础。2000年11月城区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居委会建设迈出新步伐,社区建设开始破题。
(五)社会事务管理得到加强,管理规范化迈出新步伐。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完善了双重管理体制,开展了对气功类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经过整顿,目前全市有103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区划工作适应建立现代化商贸名城的需要,撤销了徐江镇、青口乡、江湾乡、官塘乡等4个乡镇建制,设立了江东、稠江镇,“一城三镇”的格局确立,为拉开50平方公里中等城市框架作出了贡献。地名管理得到加强;完成了全市乡镇所在地的门牌、路牌设置;省道公路两侧设置的村牌也通过了省检查小组的验收。对城区主要街道设置了250余块灯箱式、T型式路牌,重新公布了城区121条道路标准名称,城区门牌基本齐全。勘界工作全面完成。
婚姻登记管理逐步加强,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得到初步治理,登记率为98.2%,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更加规范。殡葬改革不断深化,在1996年5月1日原稠城镇推开火化基础上,1997年10月5日起全境推开火化,火化率保持100%。1999年12月,义乌市殡仪馆被授予国家二级殡仪馆。收容遣送工作得到理顺,自1998年投入使用以来,依法接收三无盲流人员22775人,144999人次,其中中转遣送6871人,发放补助遣送7915人,移交公安部门512人,遣送率达92%。
(六)残疾人事业有了新发展,老年人事业有了新进步。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与有关部门一起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项劳动监察,加大了对残疾人扶贫力度,积极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1999年选举产生了第三届残代会领导班子,积极组织助残捐赠活动,助残捐赠工作成效明显,市本级共接收捐款108万元;积极开展“助残日”活动,建立了“志愿者助残联络站”21个。对全市盲人按摩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协调处理了残疾车营运,避免了残疾人上访。加大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贯彻,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国际老年人年”;召开了老龄工作“双先”、“三奖”表彰大会,市政府出台的《70周年以上老年人优待服务若干规定》得到实施,广泛深入开展“百个老年活动室规范建设”和“百户尊老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得到弘扬。
(七)民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两个效益得到提高。我市对民政事业的投入逐步增加,到目前为止,共安排预算内民政事业费3ux)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5%,基本保证了民政对象各类补助救济经费的落实。福利企业稳步发展,福利生产在注重安全生产、技改投入的前提下,突出抓了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有福利企业46家,安置了475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福利生产产值由10518万元,增长到16800万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稳步发展,期间共发行4200万元,共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000万元,民政事业的筹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发展,全市原21个乡镇有25.4万人参加投保,占应保对象56%,共收缴保费4233万元,积累基金5813万元,现整个资金运转良好,安全无风险,全市已有457人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八)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改善。自1998年11月1日起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完成了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幅度为48.6%,全面推行二次办事终结制度。民政系统思想作风、勤政廉政建设取得成效,民政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民政部门的工作条件,工作手段得到改善,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财务统计等等也取得了新的成绩,1999年被市政府集体记功一次,被省民政厅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县市。
二、存在问题
在基本完成“九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同时,民政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1.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民政经费紧缺的矛盾未得到根本缓解,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优抚、社会救济对象相对贫困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2.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比较滞后,与推进城市化、建设现代化商贸名城要求差距较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这方面的矛盾更为突出。
3.我们的一些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要求,自身建设尤其是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4.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政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规范和解决。
三、“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围绕推进城市化、实现现代化商贸名城,依照《义乌市现代化建设纲要》,以改革总揽全局,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全面实施民政事业现代化战略,进一步深化完善民政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致力于建立标准不同、层次有别的民政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后五年我市民政工作的开展目标是:
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面,普遍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四个民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化商贸名城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和社区服务体系。
在救灾救济方面,继续坚持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形成自然灾害救济费自然增长机制和综合协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较为规范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社会互助和优惠政策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济工作体系。
在社会福利方面,基本建成以福利事业单位为示范,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体系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
在拥军优抚安置方面,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基础,推进双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优待制度,拓宽安置渠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制度。
在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初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自律机制完善的组织体系。
在区划地名、收容遣送、婚丧管理、老年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巩固,完善和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完善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提高村委会直接选举的质量,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四个民主”等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使村民自治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十五”期间,我市9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标准;1/4以上的村要达到金华市级以上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标准;市本级要达到村民自治示范县标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制度,村(居)干部素质全面提高。
适应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和实验区建设,加强社区的组织、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社区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档次不断提升。重视社区信息化工程建设,建设数字城市,智能化小区,充分体现商贸名城的特色。
2.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灾民和困难户的基本生活。
救灾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灾害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灾害等级评定科学化,报灾手段现代化的格局。争取市级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费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占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内支出的3‰—5%。,乡镇人均2—5元提取。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加强社会救济工作,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五保供养,切实解决供养标准过低和应保未保问题,力争在“十五”期间,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的60%,五保经费实行统筹,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加强敬老院建设,逐步改善住院老人生活。重视老区工作,继续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老区予以倾斜。
3.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建立健全以福利事业单位为示范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为适应建设现代化商贸名城,努力向5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迈进,努力抓好民政福利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拓宽思路,积极筹集资金,抓好占地168亩、投资7000多万元的义乌市怕乐新村(原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在2003年前把怡乐新村建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美,管理规范的全省一流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完成农保大楼、福利企办大楼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基本形成适应社会需求标准有别,层次不同,城乡联动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继续深化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福利企业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下,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业化水平,确保福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集聚提升。福利企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大力推进双拥工作,完善优抚安置制度
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创出义乌双拥的特色。适应部队科技强军战略,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性双拥服务网络,确保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坚持依法优抚,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优抚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把优抚对象应享受的住房、医疗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
改革退役士兵安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采取重点安置和非重点安置的方法,积极推行双向选择,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鼓励自谋职业,确保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进一步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两项待遇”,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大楼的建设。
5.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加大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扶持从事公益性社团,民间组织的结构得到优化,健全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在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的轨道,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
按照建设现代化商贸名城,建设5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的要求,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打破现有行政区域界限,优化行政区域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积极为构筑大城市做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配合乡镇做好撤村建居和合理撤并小村工作,完成乡镇撤并,城内改镇为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业务工作,加快人口集聚。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地名档案管理。
婚姻、殡葬、收容遣送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婚姻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婚姻集中登记,结婚登记率达98.5%以上,登记合格率力争达到100%。加强收养登记工作。积极推行摈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移风易俗,火化率保持100%。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摈仪馆力争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手段,做好收容遣送工作,提高救助保护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6.努力抓好老年人、残疾人事业,共享现代社会的两个文明
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尊重、关爱老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老龄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逐步完善老年人经济供养、医疗保障体系。在保障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引导广大老年人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服务若干规定》,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老、养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残疾人的康复扶贫工作,健全康复机构,用好康复各项资金。全面开展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抓紧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所有要求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培训。加大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力度,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个体经营,为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在大型公共场所和城市主干道两侧人行道上普遍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在主要的十字路口设置盲音提示装置,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为了确保“十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大胆改革,研究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问题,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
1.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民政工作事关稳定大局,江泽民总书记曾说,我看稳定这两个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我们的民政工作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关心重视民政工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统筹规划,统一安排,使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放在政府的重要位置,民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三是加大对民政事业主渠道的投入,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切实落实好民政经费,民政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有所提高,逐步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的投入。
2.知难而进,开拓创新
知难而进,开拓创新是良好的精神状态的重要体现,也是完成“十五”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面对繁重的工作和各种困难,我们必须正视困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只有不断开拓创新,永不满足现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对象由特殊群体向全体民众转变,工作重点由面向农村为主为城乡并重转变,工作方式由继承传统为主向继承与改革创新并重转变),民政这一古老而全新事业,才能永葆青春。
3.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在简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二次终结办事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面对新世纪民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疾苦,努力探索民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民政干部执法水平。依法行政是贯穿各项民政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和根本要求,努力实现工作方式以行政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转。
4.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2015年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框架
到2015年,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完善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实施社会行政管理,拓展社会公益服务,营造健康、科学、文明的社会环境。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加成熟完善。蓬勃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探索形成议行分设的城市社区建设体制,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
完善救助体系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中的基础地位得到确定。完善灾害救助的科学化、法制化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网络化的城乡联动社会福利体系,切实推进社会福利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残疾职工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提高。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优抚安置体系初步建立,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同步提高,以市场为导向的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格局形成。
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设一个成熟的富有活力的民间组织体系,形成法制化、专业化管理的新格局,促进民间组织的自律管理。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逐步改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逐步实行集中登记。
课题负责人:何占奇
主要执笔人:楼其根
课题组成员:蒋守训、方炳地、朱雪芳、楼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