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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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1-42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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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11-06-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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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1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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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成就和回顾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各项任务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今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残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召开了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残联的内设机构得到了规范;各镇(街道)按规范化的要求重新组建了残联;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协会;社会福利企业均明确了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或建立了残疾人协会;成立了盲人、聋人、肢残人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体育协会。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二)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近2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700余例;8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48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47名肢残人安装了普及型假肢,完成了76例矫形器安装;系统训练肢体残疾人89名、脑瘫儿童56名、0—14岁智残儿童85名;麻风畸残矫治9例,配置辅助器具96件;免费赠送轮椅380辆,免费佩戴助听器280只,供应各种残疾人用品用具3000余件。精神病防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残疾预防,有效地减少了残疾的发生。

(三)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全市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9%,其中受训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30%,有近80名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教学校就读,4名盲童在省盲校学习,有72名聋哑学生在市聋哑学校就读。为75名贫困残疾人子女提供入学补助,为近60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资助了求学经费。

(四)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有2796名贫困残疾人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并由政府出资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有258名特困残疾人享有水电、交通费补贴;有469名重度残疾人享受特殊的生活护理补贴;临时生活困难救济480多人次;累计扶持1000多人次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解决温饱;建有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为1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修缮了住房。

(五)劳动就业成效明显。连续举办三届残疾人劳动就业洽谈会,发动社会各界爱心助残送岗位;共帮助700名残疾人实现各种形式的就业。其中个体就业140名,集中安置就业247名,分散按比例就业313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率达85%。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42期,接受培训的有3500多人次。

(六)文体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两次组队参加金华市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运动员参加省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了三金一银好成绩;参加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获一银二铜佳绩。2003年8月,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来义演出包括“千手观音”等节目引起轰动,2004年“助残日”期间由残疾人自编自演的《情满人间》文艺晚会和《义乌市聋哑人优秀美术作品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七)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助残一日捐赠活动。出台了有关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正逐步形成;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开办了电视双语新闻和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十五”期间我市在残疾人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尚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有关保护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设施和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亟待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社会上扶残助残的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我市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全面贯彻《关于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开展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贫困残疾人基本脱贫;继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力争达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都能得到培训;加强生产、交通安全教育。

2.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残疾人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3.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和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逐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积极利用信息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三、分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

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600例,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为8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25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5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并为其验配助听器和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有计划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开展成年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试点工作。为50名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对100名成年肢残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对80名肢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对15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对7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覆盖全部人口,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33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10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50例。配发功能性补偿矫形器4例。

2.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和“慈善光明行动”,密切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

(2)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筛查网络,努力提高聋儿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和早期康复训练率;建立0-14周岁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康复保健工作,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工作机制。

(3)社区康复活动站、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开展成年肢体残疾人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提供日间照料、转介等康复服务。

(4)依托社区康复医疗站、福利院、幼儿园、育智培训中心等机构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以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全部人口的精神卫生检测、治疗和康复网络。

(6)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门诊部、聋儿语训工作室、脑瘫康复部、低视力服务部、听力技术监测中心、育智培训中心等康复机构的作用,改善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社会效益。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机制,逐步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置。建立工疗、托养等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7)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以康复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社会各界参与,资源共享,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残疾人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全面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盲、聋、弱智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每年上录取分数线的高考残疾学生录取率力争达到百分之百。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一部署、统一验收。

(2)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3)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相衔接。做好残疾学生中、高考录取工作,对进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予以特别的照顾。

(4)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材”行动,使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帮助完成学业,杜绝出现残疾学生贫困辍学现象。

(5)依托育智培训中心,对智残儿童少年进行综合康复训练。

(6)积极开展残疾人扫盲培训,宣传并推广中国手语和汉语盲文。

(三)就业

1.任务指标:

通过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新增200名残疾人就业。完成4000人次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培训盲人按摩师10名。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8%以上。

2.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依法就业,加强就业指导。

(2)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工商、税务、民政、人事劳动、残联等部门要联合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年检年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残疾人培训要列入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内容,积极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做到培训与生产、就业相结合,促进残疾人培训就业。

(4)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对残疾人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建立与用人单位互通的制度,促进稳定就业。

(5)完善盲人按摩指导工作,加大对盲人按摩行业的扶持和保护力度,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6)创办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四)扶贫和社会保障

1.任务指标:

扶持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逐步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扶持95%以上的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10%的残疾人家庭达到小康。用人单位要为残疾职工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鼓励和帮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新增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2个,资助贫困残疾人参加养老、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改善140户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全面落实《义乌市残疾人经济扶助补助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扶贫救助机制,帮助残疾人脱贫解困。

(2)广泛宣传、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落实配套扶贫基地的优惠扶持政策,发挥辐射带头作用,使受扶持残疾人尽快脱贫并逐步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加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3)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固定收入的重度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老年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在解决低保的基础上再给予必要的特别救助。

(4)督促各用人单位为招用的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5)以政府出资代缴参保金的方式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城镇居民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6)贯彻落实《义乌市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建立残疾人安居工程长效机制,实现助残安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文体生活

1.任务指标:

广泛开展适应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体生活。开展各类残疾人体育竞技比赛和文艺活动,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参加文体活动的残疾人比例达到15%以上。

2.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普遍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与。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开展盲人盲文及有声读物借阅。

(2)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敬老院、福利院、街道社区,积极开展集邮、书画、棋类等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3)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教育培训,提高特殊艺术水平。

(4)按照“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总体要求,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积极组队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5)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

(6)开展残疾人业余创作,争取出版一批反映我市残疾人风采的艺术作品。

(六)社会环境与法制建设

1.任务指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弱的传统美德,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2.主要措施: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和规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水平。开展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3)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社会。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及其他残疾人节日的集中宣传活动。

(4)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5)巩固已有的电视双语和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争取电视新闻节目加配字幕。发挥网络优势,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

(6)贯彻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完善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创建省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示范岗,推动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

(7)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七)社区残疾人工作

1.任务指标:

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完善社区残疾人组织,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使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维权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2.主要措施:

(1)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残疾人协会应有专人分管,专门的办公、活动场所,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3)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优惠、优质的服务。

(4)组织社区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康复、医疗、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

(5)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协会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八)组织建设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任务指标:

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力度;密切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为残疾人服务的范围。

2.主要措施:

(1)切实重视和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与完善各级残联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2)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关心、重视残联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完善专门协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4)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进一步完善优秀残疾人数据库,培养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的比例。

(5)进一步规范优秀残疾人表彰工作,继续开展自强模范等各类表彰活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力争建成管理比较规范、功能比较完善、配套比较齐全的集残疾人康复训练、托养工疗、职业培训、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九)残疾预防

1.任务指标:

加强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从源头上减少、控制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残疾预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预防残疾的发生。

(2)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人口计生、民政、环保、教育、公安、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交通、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3)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计划免疫日”、“精神卫生日”、“预防碘缺乏病日”等活动。

(4)禁止近亲结婚,提倡婚前检查,开展婚前指导、咨询,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加强计划免疫,控制传染病、后天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严格耳聋药物的管理,减少药物致聋;加强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的监测,减少缺碘致残;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十)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任务指标:

基本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做好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2.主要措施:

(1)办好残联网站,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2)建立连接到金华残联和省残联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运用电子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和汇总,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输政务信息。

(3)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4)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网上办理残疾人证、网上就业咨询、就业登记等业务。

 

件:义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