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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社会化维权:“国家行动”的践行样本

发布时间:2009-09-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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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一家知名拉链企业有个脚踩手剪拉链岗位,经常发生操作工手指被剪事故。义乌市总工会获知这一情况后,发出了“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意见书”,结果该企业生产部门马上组织技术人员改装了剪切机的安全防护装置。经过改进后,当年公司人均月支出的工伤医疗费用从上年的8 . 43 元降至1 . 86 元,同比下降78% 。公司负责人切实体会到工会的作用和力量,这正是得益于“工会社会化维权”创新工作中开展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当全国其他地方工会大部分工作在真正的劳动关系协调中处于“失语”的窘境时,义乌工会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已实现了“由弱到强、由单个部门的职责到社会资源集体联动”的社会化大维权架构,成为120多万名外来建设者的“定心丸”。  从成立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到推出企业社会责任“义乌标准”  从1999 年起,义乌工会就从本地经济快速发展和劳动关系深刻变化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工会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去发展,真正发挥工会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  在义乌务工的虞修明多年的维权之路,不仅没有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反而欠下一身债务。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找到了市总工会。维权中心受虞修明的委托向法院提起了第6 次诉讼,最终,在工会的帮助下,这位农民工获得了10 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这只是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成功维权的一例。市总工会自从建立党委领导、工会牵头的社会化维权模式以来,通过职工维权中心这一载体,积极主动开展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之间的合作,依法调处劳资双方利益冲突,不仅扩大了新时期工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而且还实质性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共荣发展。  通过探索和纵深挖掘,从2000 年成立“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开始,到2008年创造性地推出企业社会责任“义乌标准”,运用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宣传教育、协商谈判、调解仲裁、诉讼代理、诉讼费垫付、工资债权让渡、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职工维权主体的社会化、多元化、协调化。  在市总工会的维权过程中就曾有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的求助记录。江西弋阳县中畈乡一位包工头带领37 名老乡在义乌完成了一个装修工程后,民工却未拿到分文工资,乡亲们愤怒之下将这位包工头在义乌的财产分割一空,还将施工方的一个项目经理绑架到弋阳,情势十分危急。中畈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知悉后匆匆来到维权中心请求帮助。经过维权中心艰难周旋,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以民工安全讨回工资结束这场事故。  从“会叫的公鸡”,到“国家行动”  以前,有人说“工会是一只公鸡,毛是好看的,叫是会叫的”,实际作用就不言而喻了,但义乌工会打破了这种窘境。义乌工会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置于社会化的大视野下,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合力,从而强化和延伸工会维护职能,并注重通过各种制度建设,使之上升到制度化、机制化的层面。在义乌打工的江国松和他的15个乡亲就碰到了这样一件幸运事。他们在工地上辛苦了半年,近10 万元的工资只有一张白条为证,包工头也不见了。这时,义乌市总工会先把钱支付给了他们,然后由总工会向企业讨回。这是义乌工会推行工资债权让渡的一个真实写照。  义乌工会还与党组织联合发文,把“党建带工建、工建强党建”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此外,还致力探索具有义乌特色的市场工会新路子,率先在全省建立教代会考核评估制度等,创新做法层出不穷。此外,义乌还与四川、湖南等地省市工会联合建立了跨地区的维权机构,维权保护网络体系基本建立。  2004 年11 月27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义乌探索职工维权社会化新模式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义乌工会被推到中国工会历史舞台的最前沿。(蒲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