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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77R/2011-7372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市委〔2011〕50号

  • 成文日期:

    2011-10-28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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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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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开创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建设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贯彻落实“文化兴国”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要加强宣传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发挥宣传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基本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明确工作任务。市委宣传部作为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积极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社科知识普及活动,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充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管好用好宣传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加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的高度,把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视支持宣传文化工作,关心爱护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宣传文化队伍工作业绩考核

(五)加强干部业绩考核。完善宣传文化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评价内容,要充分体现宣传文化工作特点,突出考核宣传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突出考核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突出考核把握导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文化各单位及镇、街道宣传文化干部和文化站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

(六)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要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和量化考核标准,考核评价要与奖励挂钩,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加强宣传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八)加强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重要宣传文化阵地领导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文化、党管干部和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部、宣传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宣传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对宣传文化各单位中层重要岗位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组织部负责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的任免、交流、考核等工作。义乌广播电视台、义乌商报社中层正职,文化馆、电影公司、婺剧团党政正职,事先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报市委宣传部审批,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任免。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分工确定),应事先征求市委宣传部意见。

五、抓好宣传文化工作力量的充实配备

(九)加强宣传部门工作力量。随着形势的发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日益繁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适当充实力量,落实好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非领导职务的配备要求。进一步规范宣传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根据思想理论教育、宣传舆论引导、公共文化服务、舆情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对外宣传与网络宣传管理等工作需要,综合设置职能科室,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在现有科室基础上,增设文化发展科,负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建设,互联网宣传管理科更名为网络宣传办公室,加强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力量建设,在市委宣传部设立市文明办专职主任。

(十)加强镇、街道党委宣传工作力量。各镇、街道都要建立由镇、街道党(工)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分管副镇长(副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文化站站长为成员的宣传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配备,从实际出发配备宣传文化干事。进一步明确宣传委员、宣传文化干事职责,宣传委员和宣传干事要以主要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的完成。宣传干事、综合文化站站长任职期间享受镇、街道中层相应待遇。

(十一)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每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应有25个编制,中心镇可适当增加编制。要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力量,城区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农村各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可以适当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担任社区和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指导员、助理员。要切实保障社区和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六、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

(十二)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体现基层工作特点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机制。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本领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加大网络宣传、信息服务等新型急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

(十三)大力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制定实施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建立落实民间文艺人才培养服务制度。要主动关心重视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把这方面人才的开发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方面人才要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十四)积极培养和发展宣传文化志愿者队伍。动员、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有文艺专长的人员成为宣传文化志愿者,加快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

七、抓好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培养

(十五)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将基层宣传文化干部轮训一遍。抓好镇、街道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的培训,同时将社区、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也纳入培训范围。

(十六)加大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到镇、街道和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多岗位实践锻炼。宣传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其他干部也应加强交流,工作成绩突出的应当提拔重用。

八、抓好基层队伍的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十分重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支持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文化干部培养使用,既要把优秀宣传文化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又要加大宣传文化干部交流力度。

(十八)加强人员配备、经费投入、阵地建设、待遇条件等基础保障。发挥政府与社会两个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设立公共文化服务、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和人才培养工程等专项资金,确保宣传文化投入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