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 11:51
访问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王清池
副主任:俞华忠(市府办)
金寿兴(农业局)
王碧荣(林业局)
成 员:叶斯钧(信访局)
金洪卫(法制办)
刘艾春(妇联)
朱师龙(司法局)
余 青(人劳社保局)
傅 强(国土局)
朱竣文(水务局)
楼珵军(农业局)
吴宗根(林业局)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金寿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洪卫、楼珵军、吴宗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