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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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1-42742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

  • 发文字号:

    市委办 〔2011〕35号

  • 成文日期:

    2011-06-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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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4-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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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平原绿化,进一步提高城乡林木覆盖率,促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义乌建设,打造生态宜居义乌,建设生态文明,特制订义乌市“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2011-201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义乌为目标,以平原绿化为抓手,认真落实“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城乡森林一体化建设,大力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快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为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义乌市平原绿化规划》为依据,以平原绿化为中心,以城镇、村绿化为支点,以通道绿化为框架,以林带林网为网络,以森林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显著、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森林屏障体系化、干线通道生态化、城镇绿化森林化、村庄绿化特色化、农田林网网格化、特色产业高效化、森林文化多元化、资源保护法制化”的平原绿化工作格局。“十二五”期间,全市平原力争新增林木面积2万亩以上,新增乔木株数100万株以上,建设义乌市森林村庄200个,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简称为“212”平原绿化行动)。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立足平原地区的自然环境状况,科学规划,力求生态优先,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增强森林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注重和谐。充分体现为人民群众营造一流人居环境的要求,体现人与自然、文化、社会和谐相处的要求,让城乡居民共享生态文明发展成果。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建设地段不同的生态重要性,合理确定平原绿化目标,体现本土特色,注重打造精品,努力实现景观、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4.乔木为主,合理配置。坚持以乔木为主,合理配置灌木,适当发展珍贵树种;注重树种的多样性,做到造林与造景相结合,营造春夏秋冬富于色彩变化的平原森林景观。

5.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加大平原绿化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绿化造林,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绿化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森林城镇(城市)建设工程

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积极加以建设,结合城镇建设和环境整治,注重森林景观、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多样性,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大力发展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彩色树种,营造生态绿地、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推进立体绿化,着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镇森林景观,努力建设数量更多、质量更好、功能更强、效益更佳的城镇森林,真正实现“城在林中建,人在林中走”。

积极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到2015年,争取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街道)3个。重点推进城镇公园广场建设和道路绿化。加快铜山湖湿地公园、江湾湿地公园、佛堂乌皮塘公园、上溪月湖公园、义亭五亭公园、廿三里拨浪鼓市民中心等建设,实现每个镇(街道)所在地都有1-2个面积20亩以上的休闲公园,城镇居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城镇建成区林木覆盖率在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7平方米以上,其中乔木树种面积占比在70%以上。

加大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江滨绿廊建设,完成雪峰公园提档改造、江滨绿廊青口公园和东青溪-阳光大道两侧沿江景观工程、稠江五公园工程建设,完成国际文化中心、农业经济开发区、义乌植物园、机场生态林、小乌山生态林地、金融商务区中心绿地等绿化工程建设。完善城区道路绿化,完成诚信大道、宾王路、江东东路、西城路、银海路、城北路等延伸道路绿化。城区每年新增绿化面积1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农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实施森林村庄建设工程

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加强改造提升,建设森林村庄以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道路河道、公园绿地等为重点,逐步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森林格局,形成“白天少见村,晚上少见灯”的绿化效果。

到2015年,全市力争建成义乌市森林村庄200个、金华市森林村庄20个、浙江省森林村庄10个。其中平原地区义乌市森林村庄主要标准是:宜林地段全部绿化,村庄建成区林木覆盖率在20%以上;村庄建成区乔木树种15种以上;村庄绿化中乔木树种面积比重在60%以上;珍贵树木种植数量在乔木中占比在15%以上(义乌市森林村庄考核验收标准另行制订)。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森林通道建设工程

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在绿色通道建设基础上,加强沿线绿化和林相改造,充分体现绿化景观与公路等级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努力形成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森林通道。

到2015年,完成森林通道建设100公里。重点提升完善五洲大道、四海大道、环城北路等道路绿化;完成阳光大道苏溪段、37省道复线、37省道改造、03省道改建、浙赣铁路义乌货站至甬金高速徐村出口连接线、稠廿公路拓宽改造暨阳光大道互通工程、环城北路与阳光大道连接线、义浦二线公路义乌段等新建公路及两侧的绿化,完成杭长铁路客运专线义乌段两侧绿化,力争两侧绿化宽度分别达到10米以上。继续加强农村公路绿化补植工作,力争公路两侧各有1-2行乔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各镇(街道)、义乌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工程建设指挥部

(四)实施森林河道建设工程

以注重自然、保护生态为出发点,以林水相依为特色,继续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保持河道畅通,维护河道原生态,凸显田园风光。

到2015年,完成森林河道建设30公里。重点加强对已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河道两侧堤岸的绿化,完成八都溪(大陈镇上坑仁村至鸽溪桥段)、大陈江红旗村段、佛堂环溪田心四村段、南江(石壁到钟村段)、东青溪宗宅段、新新溪等河道绿化。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森林田园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通过新建和改造,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着力改善平原农区生态环境,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良农业土壤,为农业稳产高产提供强大生态屏障。

力争到2015年,宽度5米以上田间道路和2米以上沟渠全部建造林带,全市宜林网化农田区林网控制率在90%以上,防护林网的主体框架(主林带、副林带)配置高大乔木树种,网格面积在20公顷以下。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实施森林产业发展工程

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基本形成特色明显、优质高效和持续增长的森林产业体系。加快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毛竹、食用笋、大枣、山核桃、香榧、猕猴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壮大花卉苗木产业,提升竹木加工业。积极发展森林旅游,结合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和花卉苗木、珍稀干果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现代林业观光园区,加快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整合开发以“农家乐”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旅游。举办好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进一步开拓义乌林产品市场,树立义乌森林产业品牌。

到2015年,完成苏溪现代林业示范园区、佛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佛堂赤岸十里桂花长廊、药博园、义乌大枣精品园等工程建设,新发展花卉苗木及各类经济林1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实施森林单位建设工程

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绿化模范单位等群众性的森林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坚持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齐头并进,着力开展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

到2015年,新建宾馆、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部分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绿地率在30%以上;新建居住区(住宅)绿地率在30%以上;商业网点、工业企业等绿地率在2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绿委、林业、建设、环保、妇联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平原绿化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涉及面广、政策要求高、系统性强,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保证平原绿化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212”平原绿化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宣传部、人武部、农办、创建办、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团市委、妇联、义乌商报社、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212”平原绿化行动的实施、技术指导和项目监督等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

(二)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各职能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发改局要把“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财政局要把平原绿化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建设局要做好城区绿化工作及城镇绿化工作的指导督促;市交通局和水务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道路交通、水利工程范围内搞好造林绿化工作;市农业局、国土局负责农田林网建设和农业园区绿化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农村绿化的技术指导、政策落实、检查督促等协调管理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林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乱砍、滥伐、乱占等破坏绿化行为的处罚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实施“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抓好平原绿化任务的落实。市政府每年与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平原绿化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年度建设任务。平原绿化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有关责任单位落实“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协调。严格落实绿化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212”平原绿化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进一步完善绿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激活社会资金投入,确保平原绿化经费。市财政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平原绿化专项资金,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建设予以保障。全市每年命名表彰义乌市森林村庄40个左右。对达到义乌市森林村庄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根据村庄人口和村庄宜林面积规模给予定额以奖代补;被命名为浙江省森林村庄和金华市森林村庄的,再予奖励。对创建为省森林城镇的,根据镇街经济发展水平、可用财力和森林城镇投入状况,给予相应奖励。以上以奖代补办法另行制订,奖励资金通过一般转移支付给镇、街道,专项用于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工程建设和绿化养护。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绿化建设投入,保证平原绿化资金需求,同时加强对财政绿化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四)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要统筹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合力。要综合市域总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确保平原绿化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要按照增绿量、提绿质、强绿意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注重绿化向美化转变、绿化向生态化转变、绿化向森林提升转变,加快平原绿化进程。要加强绿化管护,进一步健全和创新绿化养护管理机制,加强树木病虫害防治和绿地、林木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毁林、毁绿等破坏绿化行为,做到建设与管护并举、发展与保护并重,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做到种一片、成一片、美一片。要切实落实绿化用地 ,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建设示范基地,使绿化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对廊道绿化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土地调整、占地补偿、租地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根据“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平原绿化的重要意义、生态价值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公众关注森林、关注生态,提高广大居民的森林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开展创建绿化示范点、种植纪念林、纪念树以及绿地、树木的认种认养等活动,建设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绿化建设、养护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意识,为全面开展平原绿化营造良好氛围、创造良好条件。